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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察之星”候选人展播之——汪志强
时间:2017-10-12  作者:宣传处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汪志强,42岁,中共党员,现任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从检以来,他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严格要求自己,踏实为人,努力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认真地履行反贪查案职能,圆满地完成了院党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取得了平凡但又不普通的工作业绩,他办理张某某贪污案被省院反贪局评 “优质案件”,2015年被省院反贪部门评为“检察业务尖子”,2017年2月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实战练兵业务竞赛二等奖”、2017年3月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实战练兵业务竞赛获得优秀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一、始终以一颗忠诚的心积极投身检察事业:不求最好,但求更好

   凭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和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汪志强同志将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在了检察岗位上。汪志强同志甘于寂寞,苦练基本功,撰写了大量的检察宣传稿件和诗歌、散文,较好地宣传了检察事业,提升了检察院在社会和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2009年汪志强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被院党组任命为反贪局副局长。权力大,诱惑也大,责任更大。从事反贪工作8年来,他始终用党的先进性教育来警醒自己,自己也在用实际工作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模范先锋带头作用。正是在这样“不求最好,但求更好”的思想引导下, 汪志强带领的办案小组从2009年至今共办理大要案40余件,涉案金额高达1000万余元,在办案中没有一起案件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

   二、始终以一种“求知若渴”的心态来提升自身的素质:学无止境,充实自己。

   汪志强同志总是把学习作为提高自己办案水平和综合素质的第一要务。通过成人自考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武汉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都是他埋头苦学,不但“充电”的结果。正是这种“拼劲 ”汪志强同志被授予全市检察机关 “十大学习标兵”,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组织的实战练兵业务竞赛中荣获二等奖。 

    三、始终以一颗真诚的心待人处事:不忘初心,善待他人

    汪志强同志自幼在农村出生、也在农村长大。祖辈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农村人忠实厚道、真诚待人的品格一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办案过程中经常会碰到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他尝试着从最细微处着手,对犯罪嫌疑人施以人文关怀,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汪志强和办案小组其他同志在办案过程中进村入户调查,总会碰到一些生活困难的残疾、孤寡老人,汪志强同志和其他同志一起向乡镇有关部门反映,为他们解决低保或五保,并时不时带些现金和食物看望他们。

  个人感言

   从检十多年,困惑过、努力过,无怨无悔。作为在反贪战线上的检察官,权力大,诱惑也大,责任更大,只有时时刻刻以共产党员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才能牢筑拒腐防变的防线,维护好党和检察机关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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