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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检察院召开2012年检察工作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动员会
时间:2012-03-16  作者:郑建国  新闻来源:信阳检察 【字号: | |

    3月1日上午,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12年度检察工作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动员会,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才远主持。 
    会上,对2011年度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集体活动积极分子进行了表彰。并号召全体检察干警向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争创2012年工作新佳绩。并与每位党员干警签定了廉政责任书,督促他们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立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深入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加强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全院干警要深化认识,自觉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融入到检察工作中,凝聚为团结奋斗、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的精神力量,转化为坚持科学发展、遵循司法规律、转变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水平的实际行动。 
   (一)要强化学习。学习教育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基础。要认真学习相关学习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忠诚履职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廉洁从检教育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专题教育,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二)要灵活形式。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开门整改,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走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好、落实好整改措施。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日常教育和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执法办案考评体系,建立健全教育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长效机制。 
   (三)要学以致用。坚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贯穿于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真正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参与学习教育,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模范带头自觉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