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旗”
——促进法律监督新招数
“这个案子有问题啊!”
罗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世泉在对蔡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进行审查的时候发现了疑点,“福尔摩斯·李”上线了。
李检察官心想:这个案子中涉案两人,为啥公安只立案了一个人呢?另外一人真的不足以立案吗?我得好好看看这个案子!
卷宗审查、视频对比、证据复查......李检察官真的找到了另一涉案人的犯罪证据!
于是,李检察官“出招”——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李检察官又积极与上级院沟通汇报,最终决定要求公安立案,遂向公安发送《通知立案书》,公安现已对另一涉案人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此案已移送法院办理。
案件忙完,李检察官开心的说:“嘿,又挣了一面小红旗,明儿就让综合业务部给我贴上去~”
原来,为推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展开,该院想出一个“整人”办法:做展板→贴红旗→点评会。每周由综合业务部对各部法律监督数进行统计,
并在展板上相应位置贴上“小红旗”,一个“小红旗”代表着一件法律监督案件。每周周例会帖着小红旗的展板会在会议室舞台上“亮相”,从最开始的“大白板”,到零零稀稀,再到现在密密麻麻......
展板
现在的展板已被小红旗点缀的格外耀眼,对罗检人来说:1面小红旗 = 1项法律监督指标 = 1份“福尔摩斯·李”的诸多努力 = 干警争先创优意识 = 一份荣誉 = 罗检人的工作热忱 = ......
正是这份热忱,推动着罗检法律监督工作的不断进行,推动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