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基层声音
基层声音
【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光山篇:履职尽责 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
时间:2019-09-26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创新实行“三项制度”全力提升案件质效 

 今年以来,光山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实行“案件会商、文书会审、案卷会查”三项制度,全力提升案件质效,所办案件中无一出现质量问题。截至目前,该院对认罪认罚案提出量刑建议36人,法院已采纳33人,采纳率为91.7%。

检察官联席会议商讨案件

    强化案件移送审查前会商。该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案件及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对于存在分歧的案件及时提请检委会讨论,以确保案件准确定性。对于上诉、抗诉的案件,该院及时向信阳市检察院汇报,争取上级检察院的支持与指导。该院通过层层把关,有效防止案件质量问题发生;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会商,争取在常见罪名如何量刑、常见量刑情节加减幅度等方面达成共识,切实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度。

    实行文书会审,提高文书质量。该院建立文书领导审核机制,要求承办检察官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报告、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报检察长、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三重审核,保证文书质量;建立文书互查互审机制,有效提升了诉讼监督的主动性、同步性和全面性;建立优秀文书评选机制,将优秀文书作为范本供其他案件承办人参考,并以此作为精品案件评选的基础。

    该院实行案卷会查,围绕案件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和卷宗装订四方面进行评查,突出对撤案、不捕、不立案、抗诉、法院改变定性等类型案件的重点评查,找准案件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网上网下评查结合,从全院抽调资深员额检察官,逐案打分后报院领导审核,纳入部门和承办人绩效考评,在每周一例会上由院领导逐案点评;对不捕、不诉、撤案等案件,评查组指定专人进行跟踪整改。

强化诉讼监督手段推进刑事抗诉工作 

“虽然法院同意我院抗诉意见,将被告人刑期改为有期徒刑两年,但我认为其量刑畸轻,还应提出抗诉。”近日,该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姜明在检察官联席会议上陈述了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近年来,该院坚持把抗诉作为强化诉讼监督的重要手段,为着力解决刑事抗诉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该院将抗诉率、抗诉成功率、该抗不抗数三项核心指标列入整体工作的重点考评项目,坚持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同时将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报主管领导、检察长和纪检部门审核,这不仅进一步强化承办人责任心,而且提高了诉讼监督效果。

付大银检察长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把好“抗前关”。该院坚持在提出抗诉前向市检察院业务部门汇报,由市检察院进行集体审查,共同分析研究案件的可抗性,力求检察机关内部上下协调、达成共识,保证了提起抗诉案件的准确性。把好“证据关”。该院对于抗诉理由正确、但证据相对单薄的抗诉案件,积极开展同步补查,尽可能关联间接证据,最大限度稳定可变证据,进而充分补强和固定证据,解决模糊认识和分岐问题,保证抗诉效果。把好“出口关”。庭审前,该院要求承办人对被告人提出有理有据的量刑建议,经部门集体讨论、主管检察长同意,提交给二审法院;庭审中,明确要求审判机关将量刑问题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庭审理环节,充分发表量刑建议;庭审后,坚持“检察员对审判员、部主任对庭长、主管检察长对主管院长”的三级沟通机制,与法院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沟通,逐级向审判人员充分阐述抗诉理由和依据,最大限度消除检、法之间的分岐,提高刑事抗诉改判率。

    截至目前,该院已提出抗诉7件7人,已改判3件3人,抗诉人数与改判人数均创历史新高。

用活用足检察建议织密公益诉讼监督网 

  “王科长,俺要感谢你,要不是你们检察院及时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俺水库里养的鱼可不知道该咋弄哩。”今年3月份,光山县凉亭乡凉亭村村民高某激动地打来感谢电话。

    2018年9月16日,该县凉亭乡政府在没有经过环保和城建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与凉亭村签订垃圾堆放协议,将凉亭街道的垃圾堆放在凉亭村石窑空场内,距离高某养鱼的小水库不到100米。一遇下雨,生活垃圾及污水便冲进了小水库里,严重污染了水源。在多方诉求无果后,高某一封举报信递到了该院。

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到凉亭村石窑空场内查看垃圾堆放点

    在多方搜集、固定证据后,2018年11月13日,该院向凉亭乡政府发出了“对凉亭乡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的检察建议,该院检察长付大银上门送达检察建议。

    为切实保护自然环境,促进当地政府依法行政,近年来,该院注重从社情舆论中捕捉涉及民生的相关信息,从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时充分利用好诉前检察建议这一提起公益诉讼的必要前置程序,并对已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的案件积极进行回访,为提起公益诉讼做好进一步准备。

    今年以来,该院相继开展了全县砖厂非法取土专项调查、英烈保护专项调查、畜禽养殖污染、国有资产领域等专项活动,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条,立案调查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检务工作走近群众 

检察干警向过往群众宣传两率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12309是我们的联系电话,可以打电话举报问题或法律咨询。”近日,该院干警走进社区,让辖区群众零距离感受检察温度。

    为了让群众深入了解检察院,让检务工作不再神秘,该院对单位门禁进行取消,设立“便民服务窗口”、领导班子轮流接访、点名接访,举行“检察开放日”等,让办事群众能够进入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

    在办案中,该院主动发布办理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已经办理完结的案件,该院要求案件承办人在3日内将终结性法律文书通过法定渠道予以公开。群众可以通过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对终结性法律文书进行查询。对于群众针对终结性法律文书所提出的问题,承办人及时予以解答,减少群众疑虑。

    结合民调大走访、“四访两谈一追责”等活动,该院组织全院干警到各个乡镇,将问民困、问民需和问民计作为民调大走访的中心内容,介绍检察职能,收集群众意见。同时,该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对受害人进行回访,重点对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倒逼办案人员规范执法。

    该院每月还组织广大干警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提升干警形象;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对群众来信均按要求在7日内程序性答复来信人,3个月内向群众答复办理结果或办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