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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中,信阳检察机关开启办案“e”模式
时间:2020-03-04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信检快讯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按照上级要求,信阳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行“三远一网”远程提审,利用钉钉、学习强国线上会议等远程办公办案软件,开启网上办公办案“e”模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平桥区检察院 

2月12日,平桥区检察院启用远程提审系统对羁押在信阳市看守所的涉嫌盗窃犯罪的嫌疑人龙某进行远程视频提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办公办案正常进行。

 

提审现场,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通过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进行远程对话,前方屏幕实时传输双方画面,检察官讯问时通过电脑实时刻录,并制作电子笔录,提审仅用了一个小时,全过程方便、快捷、高效,让承办检察官“足不出院”就可对异地的犯罪嫌疑人“面对面”进行讯问。

 

罗山县检察院 

2月11日,在潢川县检察院的协助下,经与潢川县公安局、看守所等单位充分协调,由潢川县看守所干警将犯罪嫌疑人提押至该看守所远程提审室,罗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在该院通过远程提审设备与身在潢川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在“零接触”的前提下实现了“面对面”讯问,以一场跨县区的“隔空”提审顺利地讯问了关押在潢川县看守所的3名犯罪嫌疑人。

 

截至目前,该院第一检察部共通过远程提审系统提审了2案10人,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

 

潢川县检察院 

在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检察业务工作不停不等不拖,2月13日,潢川县检察院对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远程提审。

 

为确保此次提审顺利进行,潢川县检察院提前与潢川县看守所协调沟通,安排本院法警与看守所民警做好提押证等法律文书的办理以及笔录的校对交接等工作,并通知本院技术部门做好设备调试对接工作。

 

固始县检察院  

“我们是固始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首先我们向你告知你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2月13日上午,信阳市看守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带入所内远程视频提审室,早已等候在视频另一端的固始县院检察官通过网络视频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相关权利和义务,并对案情进行了讯问和核实。
 

 

提审结束后,检察干警将制作好的询问笔录传递到监所视频提审室,张某核实无误后签字,使该起提请批捕案件刑事诉讼进程逐步推进。

 

息县检察院 

2月13日上午9时,息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通过远程提审设备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讯问。远程提审过程中设备连接畅通,视频画面清晰,讯问过程连贯、高效,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人员全程不接触在押人员。

 

 该院积极运用视频讯问及远程提审等智慧检务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接触,利用技术手段打造相对隔离的办公办案环境,大幅度降低传染风险,切实保障了检察干警和在押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光山县检察院  

“报告,信号接收正常,画面语音正常,可以开始了!”“好的,现在请开始汇报吧!”2月13日下午,在信息化工作人员的认真调试下,信阳市检察院与光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的画面同步出现在屏幕上,开始“隔空”对话,与以往不同,这次汇报案件是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进行的,整个汇报过程画面清晰、语音流畅,与面对面交流几乎无异。

 

据悉,该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除利用‘三远一网’系统外,还积极运用学习强国会议系统、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等“云网络”办公方式办案、履职,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力度不减。

 

商城县检察院  

“喂,大家都上线了吗?能不能听见或看见?都打声招呼。”

“我听见了,也看得很清楚。”

“我上线了,听到声音了,看到大家了。”...

“在这段特殊时期,我们都要合理利用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平台开会...”

 

2月11日下午,商城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会议是通过“学习强国”中的视频会议功能线上进行的,承办人对黄某某等五人涉嫌诈骗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汇报并提出初审意见,参会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和定性进行讨论。

 

由于该案情疑难复杂,影响重大,检察官联席会议决定提请本院检委会决定。2月12日下午,承办人通过“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功能向与会的检委会委员汇报案件,达到了与面对面汇报案件的同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