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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检察院首次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
时间:2020-03-09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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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我们受浉河区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云间”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2月21日上午,浉河区检察院通过“云间”庭审系统支持公诉了两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案件。这是疫情防控期间,该院首次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 

   

  

 

   

  庭审中,依托在线视频,公诉人与被告人进行了实时对话,当庭宣读了起诉书,发表了公诉意见。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画面流畅、声音清晰,仅用了1个小时的庭审时间。根据本案证据和查明事实,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两起案件当庭进行了宣判。 

   

 

   

  疫情防控期间,浉河区检察院根据河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要求,实现了信息化与司法办案工作的深度融合,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打击犯罪和防疫工作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