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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固始县检察院干警胡宏伟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时间:2020-03-20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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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委下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表彰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的决定》,对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进行表彰。固始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胡宏伟获“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这也是全市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检察干警。

   

  

  

 

  

 

  

胡宏伟,1965年出生,现任固始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负责民事检察工作。历任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员额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民行科副科长、科长等,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三等功两次。从检27年来,他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专一行,办理了一大批有引领性、影响力的案件,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受到一致好评。
 

  

“两反”转隶后,胡宏伟主动克服“不能提出抗诉就无案可办”的思想,坚持强化政治引领、均衡发展、为民服务、质效并重理念,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他成功办理了泉河铺镇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被确定为全国九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典型案例之一、全省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首、全市“十大精品案件”之首。办理的支持段集镇齐山村271名村民起诉案受到省院领导的肯定,办理的支持祖师庙镇大冲村2720名群众起诉案被市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之一。他心系弱势群体,匡扶公平正义,用心谱写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篇章。

  

同时,胡宏伟同志先后为群众提供民事法律咨询2000余件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工作,专题讲授法律风险防控及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被信阳市政府表彰为“服务企业工作先进个人”。

   

  

   

   

  据了解,河南省该项评选每三年举行一次,旨在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树立全省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