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固始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忠于职守,让我们很快拿到了拖欠的货款,切实维护了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在这个寒冷的冬季,让我们倍感温暖……”
2020年9月,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及上级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要求,固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到定点联系服务企业洪昌公司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和复工复产情况,并向企业负责人送上检企联系卡。
了解到洪昌企业与周某某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固始县检察院相关部门同法院执行部门积极沟通联系,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案件就得到了解决和落实,被执行人的欠款很快打到了洪昌木业的账户。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深深感受到固始县委县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关爱,也深深为固始县检察院为企业排忧解难的作为所感动。”洪昌公司负责人说。
固始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洪斌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会立足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进一步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用心、用力、用情为企业服务,真正把平等保护和精准服务送到每个民营企业、体现到每个涉企案件,努力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月18日下午,固始县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洪昌木业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的锦旗送到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中,不停地道谢。
河南洪昌木业有限公司与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周某某欠洪昌木业近20万元货款,在两年多的时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020年7月,当事人向固始县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