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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声音
【我为群众办实事】让检察蓝成为涉农领域保护色
时间:2021-05-17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简介 

2010年,为推进新农村建设,A社区与王某签订《投资协议》。几年来,王某为项目建设投入大量资金,后王某与A社区协商预将该项目转让给李某。2016年底,在王某多次催要转让费的情况下,A社区党委书记张某为谋求个人私利,私自安排报账员赵某挪用其村级账户内一笔土地征收补偿款530万元转给王某,为李某垫付其转让费。

 

办理效果 

2018年8月,罗山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在详细阅卷的基础上,多次深入A社区,召开座谈会,走访入户,听取群众意见,详细了解情况,最终经过与监察机关共同努力,督促王某寻找到新的投资人,及时填补了资金漏洞,既有效打击了犯罪行为,又实现了涉案款物快速返还,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办一案  治一片 

此案的发生,暴露出个别乡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村民监督意识不强等问题。为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2021年4月27日下午,该院干警又来到A社区,就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送达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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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建议该社区建立规范科学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及监督意识。社区负责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送来的检察建议,他们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进行整改落实,尽快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维护好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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