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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蹲守7天找出污染源头
时间:2021-08-30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初秋时节,豫南境内的淮河波光粼粼,宛如一条银色绸带,在碧绿的田野里缓缓流淌。“我从小在淮河边长大,对淮河感情很深,看到受污染的淮河水变得像小时候那样清澈,真是高兴!”近日,淮滨县张庄乡村民张大爷见到巡河的淮滨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建新时,很感慨。

    

  今年3月初的一天,刘建新像往常一样乘坐冲锋舟在该县境内的淮河上例行巡河,发现张庄乡某河段河水浑浊,而河段上游河水并无异常。刘建新立即安排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展开调查。

    

  随后,检察官利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固定影像证据,开展线索评查。经过走访附近群众了解到,该段河水的异常现象时断时续,具体原因不明。

    

  “水质浑浊却发现不了原因?事情没那么简单……”该院公益诉讼团队负责人简碧雪和办案检察官铆足了劲儿,连续一个星期在河边蹲守。最终,在某水务公司生产作业时,检察官再次看到了河水出现异常情况。后来经过实地调查,污染源头正是这家水务公司。

    

  经查,该水务公司泥沙分离项目在没有办理环评手续且无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生产作业。由于该公司紧临淮河河道,为了图方便,直接将产生的未经沉淀处理的污水,通过私设的暗管排入了淮河,造成河流污染。该院认为,相关行政主管单位未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我院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职,对存在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监督管理其整改治理,将环保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刘建新介绍说。不仅如此,该院还要求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对同类问题进行排查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当即责令涉事企业停业整改,并召集责任单位、水利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召开现场工作会,对河岸边的作业机器和设立的暗管进行了拆除,清理了河岸边违规存放的物料,完善了污水处理设施,设置了警示牌和保护标语。

    

  办案的同时,该院还邀请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并实地查看整改现状。看着一河清水缓缓东去,市人大代表王建民竖起了大拇指:“感谢你们为守护我们的母亲河作出的不懈努力!”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