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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299平方米被占耕地焕发生机
时间:2021-08-30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位于潢川县南部的白店乡地处黄淮海平原向大别山过渡的丘陵地带,被称为“花木之乡”,这里的花木企业蓬勃发展,土地对这里的村民来说尤为重要。

   

  潢川县居民刘某及黄某分别在白店乡刘寨村、陈湾村承包土地从事苗木种植经营活动。为看护种植的苗木,刘某、黄某在没有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建设房屋。

   

  今年3月底,在接到案件线索后,潢川县检察院随即派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固定证据。实地调查后,办案人员发现在土地上确实建设有房屋。随后,公益诉讼办案人员邀请该院检察技术人员配合公益诉讼的案件办理。

   

  经过深入调查取证,最终查明案件事实,刘某未经批准占用白店乡刘寨村耕地155.12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148.72平方米)、黄某未经批准占用白店乡陈湾村耕地144.06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130.2平方米)用于苗木看护房建设,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潢川县自然资源局对此怠于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4月9日,该院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整改,及时修复被破坏的耕地资源。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自然资源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邀请该院现场监督。该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与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现场对群众进行了释法说理,并讲解保护耕地的重要性。

   

  最终,这两处违法建设的房屋被拆除。违建房屋被拆除后,清理、平整、复绿工作又摆上日程。如何监督彻底,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办案检察官又继续跟踪监督相关行政机关积极作为,开展清理、平整、复绿等工作。

   

  如今,看着被破坏的土地重新焕发生机,附近村民终于放心了。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