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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
时间:2010-12-21  作者:朱建国  新闻来源:信阳检察 【字号: | |
 

20101125,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会议在河宾馆召开,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全市县(区)直、市直唯一的“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示范站点”,会议安排市院机关党委书记李树琴等五名同志介绍了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

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和创新工程,有利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的工作机制,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创新基层组织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全面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是用信息化带动检察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市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委开展远程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紧密结合市院实际作出了《关于在市院机关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决定》。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建国同志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领导的要求上来,深化认识,真正把此项工作作为 “固基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落实。切实加强领导,保证了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建国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黎卫国,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李树琴为副组长,市院政治部、机关党委、网管处负责人及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市院机关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院机关党委。

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市院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市院机关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服务和保证。政治部负责组织教学内容审核,教育处负责整合开发教学资源,宣传处负责电教片制作,网管处负责教育设备维护,各党支部书记负责本支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是严格标准,规范建点。终端接收站点的场地按照“八有”“四防”的标准建设。“八有”即有固定用房、有规范的标志牌子、有遮光适用的窗帘、有稳定的交流电源、有足够的桌椅和电视柜、有声像资料保管柜、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规范的活动记录簿;“四防”即防尘、防潮、防漏、防盗。选配了专职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持站点的安全和整洁,及时与网通公司沟通设备运行状况。

四是学用结合,务求实效。市院机关各党支部、各部门结合实际,狠抓管理、教学和运用。加强了督促检查,抓好了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大了现代远程教育骨干队伍培训力度。科学制订学习计划,提高教育的针对性、适用性。加强了教学辅导,通过多种形式,面对面地为党员干部解疑释惑。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辐射功能,把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起来。较好地发挥了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作用,增强教学活动的实际效果。

五是探索规律,形成机制。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累探索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规律。建立健全了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立足学用、注重实效的教学机制,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的管理机制,科学高效、健康运行的保障机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持先进性的动力机制。有效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构建和谐机关,努力推动信阳检察实现新跨越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院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得到了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支持。201035日,市院机关在市直单位率先开通了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市直工委书记徐莉同志和市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任、远程办副主任吴敏同志亲临会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