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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英模
红七月 干实事 献爱心
时间:2011-09-07  作者:余冬梅 郑建国  新闻来源:信阳检察 【字号: | |

          

    2011年8月10日,信阳市检察院民行处一行三人,顶着炎炎烈日,在处长付大银的带领下来到新县,同新县院检察长余立、主管民行副检察长陈云石及全体民行干警一起到新县沙窝镇政府,又来看望该院六年来一直实施案后救助的伤残孤儿彭梦成,给他送去了市院全体民行干警的爱心捐款及新县检察院的慰问款。

   六年前,十岁的孤儿彭梦成在上学途中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造成右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导致左腿截肢。该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时发现,被害人彭梦成无法律规定的监护人。民行干警大胆探索全新的办案模式,最终以原告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彭梦成争取赔偿金五万余元。彭梦成的悲惨遭遇一直牵动着市、县两级检察干警的心。此行在沙窝镇政府见到彭梦成后,市院民行处长付大银亲切的询问彭梦成的学习生活情况,语重心长告诉他一定要努力学习,学一技之长,自强自立,人生道路还很长,虽然父母没有了,但是还有很多像父亲母亲一样的检察干警关心着你,爱护着你,伴随着你的成长。检察长余立也深切的告诉彭梦成:“生活、学习中,有什么困难需要检察机关帮助解决的,我们一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你”。彭梦成激动的说:“想装假肢。”余检当即表示,你希望扔掉拐杖,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着急,等到十八岁,身体发育定型后,检察机关一定与残联共同努力想办法给你装上假肢。听后彭梦成流下了激动的眼泪。临别时小梦成拉着余检的手说:“检察官是真正关心我的人,我一定努力学习,不辜负你们的希望。”六年来,市、县两级检察干警从没有遗忘这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一直关注着的他成长,关心着他的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