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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察之星”候选人展播之——李金中
时间:2017-09-29  作者:宣传处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李金中,男,回族,中共党员,1967年9 月出生,现任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检委会委员。

   他是信阳市检察机关案管业务尖子和业务标兵培养对象,他是新当选的固始县第14届人大代表和法制委员会委员。他就是固始县检察院案管办主任李金中,一名从检近30年的检察老兵,在负责案件管理工作的5年间,他凭着坚持的精神,凭着一股认真劲儿,带领案管部门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屡创佳绩,连续三年考评进入全市先进,2016年度夺取全市第一名,案管部门先后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被市检察院表彰为红旗团队,被固始县总工会命名为“工人先锋号”

敢于担当,推动案管各项工作驶入快车道

   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推行的最具有革命意义的改革,对于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案件管理办公室作为内部兼管机构,在设立的初期,举步维艰。在这种情况下,李金中被分配负责案管工作。面对难局,他没有丝毫退缩,面对难题,他一一破解。在他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案管各项工作陆续推开,案管效应逐步显现,推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

   2016年高检院制定流程监控工作规定后,李金中全面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设流程监管员,实行系统内巡查制度,建立流程监控日志和台账,严格法律文书规范制作、规范案卡信息填录,对文书系统内用印打印情况、办案过程中的违法现象以及超期办案的情况进行监管,纠正办案不规范问题203次。

勇于创新,“四部门三联动”监督机制结硕果

   案件管理作为一项新的工作,要取得发展,就必须创新,多年来,李金中致力于工作创新,经常思考工作中还有哪些可以深化和提高的余地,哪个方面可以进行创新,可以有效地推动工作。正是由于他始终保持创新的激情和活力,固始案管在创新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2014年,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陈某等5人盗掘古墓葬案,对5人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受案审查时,李金中发现提请逮捕书中认定案件事实较为笼统,疑点重重。于是他开展实体审查。经认真审阅案卷材料,认定其中3人多次盗掘古墓葬,依法应处十年以上徒刑,取保候审显属不当。他当即与侦监、公诉两部门负责人联系,进行“会诊”,确认公安机关对该3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遂依法予以纠正,后该3名嫌疑人分别被判处十年、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以身作则,打造一支过硬的案管队伍

   案管作为新成立的部门,工作人员主要是刚进院的年轻人,他们思想活跃,工作热情高,但能力不足、经验缺乏的问题普遍存在。如何教育好、管理好、使用好年轻人,是能否做好案管工作的关键。

在工作中,李金中加强对年轻人的培养。要求年轻人既要努力提高岗位技能,高质量做好日常工作,又要勤于思考,善于动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开展调查研究。同时,尽可能多地为年轻人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保证他们的学习时间。对上级院组织的业务竞赛活动,李金中充分调动年轻人参赛的积极性,充分准备,力争取得好成绩。在他的倡导下,年轻人向书本学,向实践学,认真钻研案管业务,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工作能力和绩效得到了明显提升。有两名年轻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两名年轻人被该院党组选树为“四好干警”,案管部门被该院党组选树为“勇争第一”先进集体。

   近30年的检察工作,李金中始终砥砺前行,不忘初心,凭着一身正气和胆识,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人间的公平,奏响了一曲慷慨的正义之歌! 

个人感言

   生活不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意和远方的田野。回顾近30年的检察工作,虽然有过沮丧,有过迷茫,但是更多的还是欣慰和快乐。正义不是没有温度的东西,它是规定,更是感受,不仅写在纸上,还要深入人心。一次次调查走访,一次次交流谈心,我感到了奉献的价值,工作的幸福。萤火虽小,仍有微光。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守护好正义,就能离法治理想更靠近一步。不管时空怎么转变,有一点我永远不会改变,那就是对检察事业的坚定与执着,对法治理想的信仰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