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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检察机关第二届“检察之星”候选人展播之——黄继东
时间:2017-10-12  作者:宣传处  新闻来源: 【字号: | |

   黄继东,50岁,中共党员,现任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科科长。在从事20多年的检察技术工作中,他始终秉承“客观公正、严谨公平”的理念,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技术证据。2016年,他推出的“技术性证据分卷分流审查”创新做法在信阳市检察机关予以推广,保证了每起案件的公正处理,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他荣获过“全市优秀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办理的“李某伤害案的法医鉴定”、“李某贪污案的文痕检检验鉴定”获得全省“精品案件”,并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所负责的技术科2017年被推荐为全市“优秀红旗团队”。数10篇检察技术论文被中央级、省级权威刊物转发,检察技术书籍《法医骨损伤学》通过郑州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严谨地对待每一件检验鉴定

    黄继东同志是该院一名法医,主要从事法医学检验鉴定工作。在鉴定工作中,黄继东同志客观、仔细、严肃、严谨,认真开展每一件检验鉴定工作,为依法办案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在办案中的特殊优势。在工作中他采用多方式、多途径,主动介入,为办案服务,较好的发挥作用。

    二、创新开展检察技术工作

    为强化服务办案,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延伸监督触角,形成监督合力,提升案件质量,黄继东同志借鉴外地经验,在院党组的支持下与县公安局联合起草了《关于技术性证据审查的规定》。2016年以来完善了《关于技术性证据审查的规定》并起草了《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技术性证据分卷分流审查实施细则》。

他通过开展技术性证据分卷分流审查102件,审查覆盖面占同期应审查案件的90%。共纠正案件证据实体性错误2件、案件程序性错误5件、技术性证据瑕疵8件,向办案部门和当事人合理解释技术性证据31件次,化解当事人有可能上访的案件7件次,办案部门和当事人对技术性证据答复满意率达100%。通过创新“技术性证据分卷分流审查”,把纠错防偏、支持公诉、维护稳定等作为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贯穿技术性证据审查的始终,延伸了技术工作职能,较好理顺了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开拓进取,积极学习钻研检察新技术

    为了掌握相关新技术,黄继东同志如饥似渴学习新技术新知识,逐步掌握了基本知识并在工作中得到应有。如我院视频会议系统曾经出现视频卡顿,经多方测试没有发现视频系统正常。后在中心机房发现交换机柜上指示灯闪烁频率比平时高,立即判断是由客户端电脑中病毒引起的网络风暴,经过逐台电脑的排查,终于找到是一台老旧的电脑无法安装杀毒软件而引起的。由于新技术设备都是由外地公司安装调试,在使用过程出现故障不可能及到场排除,需要我院技术人员能够现场处理一些小故障。因此每当安装新设备时黄继东同志都亲自到场,咨询学习掌握相关知识。 

个人感言

    工作中只有用心做事,才能学到更多,学到的任何技能和知识都可能成为自我未来的生存工具,工作是一个人生存的手段,是愉悦人生的保障,用心工作,过好每一天,干好每一件事,总会有所收获,对自我没有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