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全国38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授予全国59名(河南3名)检察干警“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其中,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宋喜东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宋喜东,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从检18年,他连续多年被评为信阳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七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信阳市十佳公诉人、河南省十佳公诉人、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检察业务专家等称号,2023年入选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