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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发挥主体作用 放大“四场”效应
时间:2010-04-13  作者:汪海 李红卫 曾春丽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信阳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注重发挥办案主体作用,自身带头办理案件,积极参与基层院办理案件,有效地推动了反渎职侵权侦查水平和案件质量的提高。2008年全市共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8件72人,提起公诉57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51人,立案数、起诉数、判决数跃居全省先进行列,实现了反渎职侵权查案工作的新进展。

  领导重视,把带头办案作为“主战场”显示力度

  长期以来,信阳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在全省低位徘徊,成为检察工作的短板,影响了法律监督的效果。以刘建国为检察长的新一届党组及时进行调研,分析认为全市的反渎职侵权工作后发优势明显,应当在建机构、抓办案、提能力上下功夫,把市院反渎局作为“重拳头”先行发力,把自办案件作为“主战场”率先打响,尽快扭转被动落后局面。据此,市院党组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机构。积极向市委汇报,与政府协调,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市院反渎职侵权机构的更名设局工作,且实现机构、规格、人员一步到位。在此基础上,通过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配备了精干力量,为开展自身办案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定目标。认真研究全市反渎办案工作形势,将提高整体办案水平作为目标,把加强市院反渎局自身办案和加大对基层院办案指导作为着力点,提出了自身全年办案3至5件,对县区院指导参办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并研究制定了工作措施,调整了工作方向和办案力量。三是强推动。市院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办案,全年共有7名党组成员分别带领办案组深入办案一线查办案件,其中办理了省委政法委执法巡视组交办的案件9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4人,均为司法工作人员犯罪案件,在全市范围内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四是增效果。为尽快打开工作局面,增强查案的效果,选择了在全市有影响和县区院查办有困难的案件进行重点突破,市院反渎局先后直接办理了原信阳市浉河区副区长张鸣亚等人涉嫌滥用职权案、潢川县粮食局副局长刘现成等人玩忽职守案、原信阳市浉河区物资局局长胡金广等六人滥用职权犯罪案和商城县公安局看守所干警吴黎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取得了内外兼收的良好效果。

  强化合力,把协同办案作为“训练场”锻炼队伍

  为锻炼队伍,提升能力,以实战促练兵,以实战促协作,着力培养了敢打善战、敬业奉献的团队精神。一是争取省院指导历练干警。省院领导对信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给予了大力支持,省院反渎局副局长郭保国、侦查一处处长冯占营、副处长李纪峰多次亲临信阳,坐阵指挥了张鸣亚等人滥用职权案件等多起重大案件。通过亲历大兵团作战,办案人员对侦查技巧和侦查谋略有了较好地把握,提高了突破案件的能力。二是注重协同作战磨合队伍。为使市院反渎局这支崭新队伍尽快形成整体合力,在办案中,注重根据各自优势和特点进行科学分工和角色搭配,在自身办案和指导办案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在办理张鸣亚等人滥用职权案件中,根据需要组成了综合组、预审组、外调组和保障组,各组之间互相协作、互相配合,形成了衔接紧密、规范通畅的工作合力,有效地推进了案件的办理。三是强化综合训练培养人才。为培养一支业务精通、能征善战的反渎职侵权侦查队伍,注重发挥和培养每位办案人员的特长和优势,着力培养专门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在办理案件中,让每名同志全面经历和感受查案的全过程,重点把握办案工作流程及法律文书的制作,掌握收集调取书证物证规范,讯(询)问工作规范,搜查、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操作规范,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等。通过有针对性地锻炼,初步培养了证据标准审核型人员、预审突破型人员、法律政策研究人员、民事行政案件审查型人员等,为全面推进办案积蓄了人才力量。

  探索实践,把规范办案作为“试验场”完善机制

  市院反渎局将自身办理案件的过程当作探索工作机制的过程,着力解决诉讼效率、办案机制、督导问责、执法规范、监督制约等方面的问题,完善和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一是探索实践快速办理机制。出台相关制度,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各个环节明确办理时限,由市院反渎局专门人员对每个案件诉讼情况进行监控,案件承办人对案件诉讼过程全程跟踪,市院定期对案件结案情况进行集中督导和讲评,有力地促进案件的快速流转。二是积极实践双向一体化机制。认真落实纵向一体化机制,灵活运用“四办”机制,增强了市院的主体作用,巩固了基层院的基础作用。同时创新和完善了横向一体化机制,强化侦技捕诉警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强化各个环节的责任和目标,增强了内部合力。三是探索实践办案督导机制。实行院党组和反渎局两级督导机制,即:对于第一季度立案空白的单位和第二季度判决空白的单位,其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向市院党组说明情况并实行反渎局领导包片指导县区院的办案机制,实行同奖同罚,强化了指导责任。四是探索实践人性化执法机制。实行重大节日探访在押犯罪嫌疑人制度,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和情感;耐心细致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疏导,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全年共有5名犯罪嫌疑人书写悔过书,实现了和谐执法办案。五是探索实践办案监督机制。在办案中,邀请院内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同步监督,签订办案纪律责任书。实行说情报告制度,办案人员对于有人说情的,如实填写说情报告表,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攻坚克难,把指导办案作为“竞技场”整体推动

  市院反渎局将指导县区院办案作为增强办案能力、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途径,寓指导于办案之中,攻克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发挥了侦查一体化机制的应有作用,调动了县区院办案的积极性。一是排阻力。针对基层院办理案件中阻力大的问题,市院反渎局及时派员指导参与办案,迅速获取关键证据,适时向市院主要领导汇报,及时排除了办案中遇到的阻力。如潢川县粮食局某粮管所发生粮仓夹墙倒塌,造成3人死亡的安全事故,但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认为该事故属意外事故。市院反渎局接到群众举报后,派出3名干警领办,用一周时间便查明该事故属一起责任事故,为排除干扰,市院决定直接立案,对犯罪嫌疑人果断采取了强制措施,三犯罪嫌疑人后来分别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二是破难案。市院反渎局办案人员在参办案件时,注重帮助基层院突破案件,深挖细查,扩大战果,将案件办扎实,办成铁案。如市院反渎局在参办浉河区院办理的浉河区物资局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案件时,发现该案涉及煤炭行政执法人员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人员相互勾结,长期作案,非法行使煤炭市场经营管理权,破坏了当地的煤炭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办案人员决定对案件进行深挖,果断对6名犯罪嫌疑人立案,对其中5人采取了强制措施,该案6名被告人均被作出了有罪判决。三是提效率。市院反渎局在参办案件的同时,注重把好案件质量关,对案件诉讼进度跟踪监督,帮助协调案件快结案、快移送、快起诉、快判决。通过协调基层院加快办案进度,办案效率得到较大的提高,当年办理的案件从立案到侦查终结的平均时间为22天,从立案到提起公诉的平均时间为42天,从立案到收到有罪判决的平均时间为6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