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检察业务
检察业务
关于信阳市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0-04-26  作者:黄致远 李金玲  新闻来源: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06年以来,在我市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先后成功打掉了四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其中,付金兵涉黑案中,1人判处死刑,1人判处死缓,3人判处无期徒刑,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至18年有期徒刑。郑继刚涉黑案中,郑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至15年有期徒刑。刘朋等17人涉黑案目前已起诉至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永晟涉黑案中,陈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4至13年有期徒刑。通过上述四起涉黑案的成功起诉和审判,有力地打击了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社会各界拍手称快,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打黑除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综观上述涉黑案的特点和规律,笔者认为,我市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犯罪原因、成员构成、犯罪的发展规律方面表现出以下特征:

  一、犯罪原因

  1、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

  信阳市是农业大市,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广大农村,长期以来,农民的收入主要靠农业,因此,收入很低。在城市,相当一部分人依靠商业等手段,迅速积累了大量财富。城乡收入差距明显。城乡居民之间的巨大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收入上,而且还表现在政治、文化、教育、生活质量等各个方面。其结果是在我市城乡居民在经济文化各方面不能整体性的均衡发展,而占人口少数的城镇群体的物质和文化水平明显地高于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群体,出现了发展的极不平衡。这种情况的结果是极易导致城乡之间的对立。

  城乡差异造成的社会分配不公,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和财富分配的不合理。贫富差距的拉大使处于弱势地位的贫困者形成了强烈的被剥夺感,加上富有阶层奢靡生活方式的不良示范作用,又强化了贫困者的不满心理,于是犯罪便成了对社会分配不公的一种病态矫正选择。

  2、失业

  社会不平等表现在失业上。失业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而我市的失业现象又具有其特殊性。我市是一个人口大市,劳动力资源相对过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过剩劳动力通过牺牲效率的方式在生产单位内部隐蔽起来,主要表现为,在城市,国有企业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在农村,由于人口无法流动,大量的劳动力耗在有限的耕地上,造成了劳动力资源的闲置和浪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市人口失业逐步显性化、公开化;而在广大农村,由于耕地有限,只需一小部分人口就完全能够完成耕作任务,因此,事实上大量的农民处于失业状态。另外,社会的急速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高校迅猛的扩招,也使得相当一部分人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失业使得失业人员的生活面临着严重的困难。这支成分复杂的无业大军,“不仅仅个人生活没有来源,给家庭造成经济和精神负担,而且个人未能取得社会承认,心里失衡,人际关系紧张,又长期游离于社会,失去组织约束”,构成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社会基础。在付金兵涉黑案、刘朋涉黑案以及陈永晟涉黑案中其成员大都是无业人员或失业人员。

  3、收入差距的悬殊 

  社会不平等更表现为收入差距的悬殊。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带动的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打破了平均主义,使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迅速扩大。主要表现为,首先,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农村中有一小部分人已率先富裕起来,但还有一部分人甚至吃不饱肚皮。其次,城镇居民之间的城镇收入差距扩大。城镇中由于企业的破产、停工和生产不景气,下岗分流的人越来越多,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有时难以到位,许多青年不能及时就业,出现大量的贫困家庭,形成贫困阶层。

  收入差距过大或促使贫富两极分化,造成社会不公,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特别是有些人目前滥用权力或通过其他各种非法手段牟取暴利、发财致富的情况相当严重,极少数富有者拥有巨额财产,过着骄奢淫逸、挥霍无度的生活,而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农村贫困人口、城市贫困人口尚在为自己的“平等生存权”而斗争。这种情况在我市的不同程度的存在,其结果必然是社会关系的不和谐。矛盾的极端的解决手段就是刑事犯罪。

  4、犯罪者个人方面的原因

  人们在面对同样的情况可能会有若干不同的选择,所以个人方面的原因也可能促使犯罪的产生。本身具有一定不良需求加不良品质的人,很容易参加同违法犯罪集团的交往,“哥们意气”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另一个主体因素,这成为他们主要的精神支柱和思想纽带。而且社会上缺乏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良好氛围,受害者往往不敢或不愿报案,知情者也因害怕遭报复而不敢指证,这无疑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财、物的大流动,市场竞争的强化,就有一部分人由于种种因素,产生出某种反社会心理,再加上他们不劳而获的寄生性,在此基础上,他们就结成帮派,容易走向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道路。考察付金兵涉黑案、刘朋涉黑案以及陈永晟涉黑案,其组织成员都是精力充沛的青壮年,这帮人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养家糊口乃至发家致富,但由于他们好逸恶劳的品行,却选择犯罪的手段来获取财富,走上社会的反面。

  5、腐败现象的存在

  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强烈的政治腐蚀性,他们总是千方百计贿赂、威逼、利诱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编造“关系网”,寻求“保护伞”。一些蜕化变质、腐败堕落的党政干部和政法民警往往一拍即合,使许多犯罪分子籍于他们的庇护而恶性膨胀,横行不法。一方面是腐败的维护和纵容,使得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以在地方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又进一步推进了腐败现象的蔓延,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给社会造成极大威胁。所以,要“扫黑除恶”,首先就必须反腐倡廉。在我市虽然目前的四起涉黑案尚未涉及腐败问题,但这些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能够做大做强,应该引起各级领导的深思和高度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