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检察业务
检察业务
河南信阳:1800份说情报告折射三大变化
时间:2010-12-21  作者:汪海 胡传仁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农场工作人员余泉(化名)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商城县检察院立案侦查,余泉的亲属托其朋友到检察院说情。最近,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根据要求向信阳市检察院纪检部门提交了说情报告登记表。据了解,这是信阳市检察机关说情报告制度推行两年多以来所递交的第1800份说情报告。 

  2008年5月,信阳市检察院出台《办案说情报告制度》。该制度列举了必须报告的三大类12种“说情”情形,如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律师、亲友的;检察机关非办案人员打听案情或为当事人说情送礼或许诺的;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参与了与案件当事人有关联的宴请,事后才知晓的等。 

  为了让制度落在实处,信阳市检察院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该院纪检组长梅建功介绍说,一旦发现案件承办人隐瞒说情情况,不仅对其晋升会有影响,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降级、撤职、开除等纪律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今,办案说情报告制度在信阳市检察机关运行两年半了,案件承办人员有着共同的感触,就是有了这样严格的规定,根本不敢有任何“轻举妄动”,更别提接受吃请或收受贿赂。同时,许多承办人员还能抓住有利机会,巧妙地将说情者变成了疑犯的教育者。今年8月,息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涉嫌重大滥用职权案,在立案侦查之前,犯罪嫌疑人就“逃之夭夭”,其家属托朋友到检察院打听案件进展情况。该案承办人在与说情者一席长谈后,告诉说情者:“如果你的这位朋友投案自首,可以要求从轻处罚,不然我们将网上通缉,结果可能大不相同。”第四天,这名犯罪嫌疑人在说情者的陪同下,到检察院投案自首。 

  推行办案说情报告制度以来,信阳市检察机关在三个方面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是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立案数、查办大要案数年年都有上升,上升幅度接近6%。2008年5月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751人,大要案496件,办案数位居河南省检察机关前列。二是到检察院说情的人逐年减少。三是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实行上述制度以来,信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干警没有发生一起因接受说情而影响案件查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