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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创新从“追逃奇兵”开始
时间:2011-10-18  作者:胡传仁 汪海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信阳市检察机关积极实施案后救助。2008年12月,息县检察院在查处一起贪污下岗职工低保金案件过程中,对14名下岗职工实施案后救助,返还下岗职工低保金。

  2008年夏天,河南省信阳市检察院法警大队韩新光带队到洛阳追捕一名犯罪嫌疑人。到锁定地点后,法警们开始蹲守,起初化装成老头,粘上胡子后因天气实在太热,痱子都出来了。他们又扮成民工,顶着火热的太阳干着活。夜里蹲守,蚊子赶都赶不走……两天三夜之后,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捉拿归案。 

  法警上演“追逃奇兵”是信阳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加快各项检察业务创新的“神来之笔”之一。2008年1月开始,该院针对自侦部门既要侦查办案,又要从有限警力中抽出人手追捕在逃嫌疑人等实际困境,将法警工作列入业务部门,建立了以司法警察为追逃主力的工作模式,将追逃重任全部交由法警部门承担,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新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了司法警察追捕在逃嫌疑人的积极性,司法警察竞相上演“追逃奇兵”。仅仅三个月时间,信阳市检察机关就抓捕和规劝投案在逃人员18名,创造河南省检察机关追逃工作新纪录。在2008年的全国追逃专项行动中,该院先后被高检院、公安部评为“追逃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随之而来的是,该院每个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检察业务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如今,创新已经成为该院的一种文化、一种习惯,融入了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 

  该院早在2007年初就开始倡议全市检察机关实施案后救助机制,对因犯罪行为导致生产生活陷入困境,案件办理后仍得不到经济补偿的被害人实施救助。两级检察院都成立了案后救助工作室,由控申部门牵头对案后救助全过程进行调查、协调、监督。当年8月,获得救助的光山县农民崔乃秀己是该市检察机关建立案后救助机制后第30位受益当事人。 

  从2008年5月起,有说情就要报告就成为该市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的义务,原因来自于信阳市检察院出台的《办案说情报告制度》。该制度列举了必须报告的三大类12种“说情”情形,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截至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共收到递交的说情报告达2091份。 

  信访督查专员是信阳检察机关一道新的靓丽风景,9名信访督查专员肩负着督查县(区)检察院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协助办理涉检信访疑难案件这一特殊任务,与其他信访专员一起,活跃在辖区10个县(区),扮演着涉检信访“消防员”和矛盾纠纷化解“助推器”等角色。 

  “一枝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如今,该院的创新不断,亮点纷呈,他们创建了自侦案件侦查一体化机制、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悔过书制度和人文关怀制度,组建了疑难复杂案件特别侦查队,推行了点名接访制度、阳光公诉和不起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等等,不一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