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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业务
寻证
时间:2012-12-04  作者:胡传仁 熊永才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这是一起发生距今已有5年多时间的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褚照斌交通肇事后弃车逃逸。时隔3年,褚照斌被抓获归案。可在审查起诉阶段,褚照斌又全面翻供了。这之后,我们踏上了寻找相关证人的征途,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找到了证人。 

    事情还得从5年前的一场车祸说起。那是2007年1月20日傍晚,河南省项城市城郊乡农民褚照斌驾车同车主王某、货主梅某送货到上海后返回项城,途经106国道潢川县白店乡路段,褚照斌驾驶的车辆驶入逆行车道,与相对方向正常行驶的货车相撞,致对方车辆3名乘车人当场死亡、两车撞毁,犯罪嫌疑人褚照斌以及车主王某、货主梅某弃车逃逸。 

    2011年10月,褚照斌被抓获归案之后,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潢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官提审时,褚照斌突然翻供,声称事发时不是自己驾车,驾车的是车主王某,自己之所以认罪是公安机关逼供所致。 

    犯罪嫌疑人翻供意味着这个案件就要搁浅,因为卷中除了褚照斌的简单供述以外,只有肇事现场勘察笔录和照片,再无其他材料佐证。此后案件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结果也未取得有价值的证据。存疑不诉似乎成了案件的必然选择。 

    三条鲜活的生命,三个塌了天的家庭,三双目光失神、含着泪水的被害人妻子的眼睛让我们办案人员的心里像装着铅一样沉重。直觉告诉我们,褚照斌是在逃避罪责。 

    今年1月13日,农历小年前夕,我们两个承办人踏上寻找车主王某、货主梅某的征途。几百公里的颠簸,十多公里的土路跋涉,赶到项城市贾岭镇梅庄村时,已是傍晚时分,从当地村干部和群众口中我们得知,货主梅某一直不在家中。我们又连夜租乘三轮车向项城市官会镇官南村赶去,寻找车主王某。令我们失望的是车主王某已全家搬迁,已三年未回原籍,下落不明。 

    我们没有因此而灰心,不停地打听相关信息,终于从货主梅某家人及当地群众那里了解到重要信息。从他们反映的情况来判断,我们认为货主梅某很可能回家过小年。拿定主意后,我们找了一家小旅社住了下来,那家旅社又脏又冷,而我们在那里苦苦等待了两天。 

    1月16日,农历小年,小雨不停地下着。我们只好冒雨走了十多公里泥泞的土路,赶到货主梅某家中。得知我们为找他,辗转近千公里,货主梅某被我们感动了,他如实地证明了当时的情况,并提供了据以查找印证的其他证据。 

    在铁证面前,褚照斌不得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8月14日,褚照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庭审结束后,三名失去丈夫的妇女先后走出法庭,个个泪流满面。其中一名被害人的妻子余平满眼泪水,哭泣着说道:“要不是检察院,撞死我丈夫的人就真的要逍遥法外了,我丈夫就真成了冤死鬼了!谢谢检察官!谢谢你们啦!” 

    现在一回想起这个案件,余平那哭诉的声音还在脑海里久久回荡。 

    (作者单位:河南省信阳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