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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青山碧水蓝天 我们责无旁贷
时间:2015-01-05  作者:胡传仁 丁书峰  新闻来源:信阳日报 【字号: | |

守护青山碧水蓝天 我们责无旁贷

—— 市检察院“两服务一配合”之生态文明建设篇

编者按:今年以来,信阳市检察机关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主动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经过深入广泛的调研,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配合人大重点工作开展预防调查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找准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找准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践行群众路线的突破口和聚焦点。 

为展现信阳市检察机关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配合人大重点工作开展预防调查方面的努力与探索,本报将连续刊登三篇文章,反映他们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今日刊发市检察院“两服务一配合”之生态文明建设篇——《守护青山碧水蓝天我们责无旁贷》。 

春日的河,碧波荡漾,垂柳依依,游人如织。夜幕降临,缤纷绚丽的彩灯亮了起来,倒映在碧波之中,煞是迷人。 

初冬的南湾湖,层层涟漪,熠熠生辉,层林尽染。徜徉湖中,让人感觉人在景中、画在景中,宛如仙境,美不胜收。 

如今的信阳大地,不论是在广大农村,还是在城市;不论是在山区,还是在林地,到处都在发生着变化,这里的山变得更绿了,水变得更清了,天变得更蓝了。 

这一个个变化,这一个个“清蓝绿”,与市检察院推出的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密不可分。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党组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工作,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争当服务信阳生态文明建设的守护者、排头兵和领头雁。 

这一年,我市检察干警的身影活跃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战场”上,成为信阳大地上的一道靓丽的风景。他们用赤子情怀,俯身亲为,诉说着对信阳这片红色热土的挚爱与忠诚。 

“市检察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很好,望抓紧组织落实。各有关方面要积极支持这项工作的开展。”市委书记郭瑞民在信阳市检察院呈送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上作出肯定批示。 

随后,市长乔新江批示:“信阳作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尤其重要。市检察院的建议很好,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政府应该积极采纳。”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作出批示:“生态优势是信阳宜居宜业宜游的基础,是信阳发展的最大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你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服务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以查案强保护,以监督促预防,用制度管长远,体现了强烈的保护意识和大局观念、为民情怀和务实担当。望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狠抓落实,为放大和提升我市的生态优势作出更大的贡献。” 

正是由于市检察院党组找准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信阳生态品牌的无比重视,对人民群众强烈愿望的自觉回应,《意见》出台不到一个月,市、县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主要领导先后对该项工作作出肯定批示高达36件次,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相继开展了专题报道20余次。 

一份调研报告的出炉 

置身于信阳,让人真正感受到“江南北国、北国江南”美誉的真实含义,这里宜居宜业,山清水秀,空气清新,气候宜人。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地方对生态文明建设缺乏足够认识,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关系,甚至以环境换利益、以破坏求发展,特别是在招商引资时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生态环境容量,有的甚至不顾重污染项目,盲目引进造成严重污染等事件。同时,滥砍滥伐、浪费资源等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信阳生态文明建设,严重影响了信阳自然环境,成为广大群众关注、投诉、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据环保、国土、气象、林业等部门统计,2013年雾霾天相比10年前增加9天,全年盗伐滥伐林木近万立方米,超采滥采河沙土石200余万立方米;因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受到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的上百人。 

“建设美丽信阳,坚持生态立市,检察机关责无旁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郭国谦字字千钧。一直以来,信阳市检察机关如何在建设美丽信阳中发挥应有作用?如何在服务信阳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自己的贡献?成为信阳市检察院党组一班人开始思考与探索的重要课题。 

为了写好这份调研报告,郭国谦亲自查阅10余万字的相关资料,亲自拟定调研提纲,指导确定选题和调研思路,多次面对面、手把手指导调研,力求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提交一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随后,在调研小组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下,调研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着。 

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深入实地走访……历经3个多月的时间,一份长达两万字的《关于信阳生态文明建设的调研报告》呈现出来。调查报告显示,信阳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独特的生态人文环境,“山、水、林、寺、茶、红”闻名遐迩,积蓄了加快发展的能量和潜力,形成了前沿、生态、民智三大优势,为信阳发展以现代工业为主的新兴产业提供了内在基础;同时,信阳生态文明建设还面临诸多问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比如污染减排压力很大,环保设施不太完善,环保能力建设亟须加强,环境保护普遍执法难,特别是生态环境司法执法联动机制尚未建立健全,非法河道采砂依然严重以及山体人为侵蚀严重,森林屡遭破坏等方面。 

“近日,我们将要把这份调研报告递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我们提交这个报告,目的就是通过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独特优势、发展现状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就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参考资料。”郭国谦介绍,“同时,从某种层面上来讲,以此推动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和综合管理机制。” 

一个个服务平台的搭建 

2014924日,全市检察机关“两服务一配合”工作动员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会议成立了信阳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郭国谦亲自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进行集中办公。短短一周内,10个县区检察院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成为两级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平台。 

硬件设施有了,提高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素质是当务之急,为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两级检察机关就如何服务好生态文明建设新建了有关学习、考勤、奖惩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他们先后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联络员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群众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有力促进了检察机关服务好生态文明建设有章可循。 

有规矩才能成方圆。为保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有章可循,市检察院随后又出台了《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两级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和责任,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自觉担当起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信阳的守护者、排头兵和先行军。 

“出台这个《意见》,是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创新司法保护生态建设机制的又一新做法,这个《意见》既是我市检察机关开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指针,也是为了解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管理一些‘短板’问题,以此弥补现有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管理手段的不足,更好地为美丽信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郭国谦说。 

“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如一些大型企业,既是纳税大户又是‘污染大户’,对于这种龙头企业,在环保执法监督过程中,如何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严格执法,又能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经济发展造成的影响,是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市检察院服务生态文明办公室主任阮铁介绍说,“因此,我们在《意见》中还明确要求在开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查办案件的立足点,正确处理好执法办案和服务发展的关系。 ” 

一个个破坏生态者被查处 

信阳山清水秀,是“全国生态示范市”,连续6年入选“中国十佳宜居城市”,2014年又被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授予“首批城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称号。这一方面充分得益于大自然的馈赠——青山、绿水和蓝天以及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造就宜居的自然条件;另一方面靠的是在推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中信阳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生态立市”。然而,近年来,一些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有所蔓延,对信阳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也与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立市”的方略格格不入,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为了及时、有效地打击此类犯罪,信阳市检察机关围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实行案件快速办理制度,要求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依法适时介入侦查,对涉嫌罪名、侦查方向、证据收集等进行引导,切实做到依法快捕快诉;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有效震慑犯罪。 

20134月,商城县陈某等5人成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承包基本农田2000余亩搞种植、养殖,并以流转土地为名,对部分基本农田进行平整,实施挖塘养鱼,致使基本农田48.86亩耕种植条件严重破坏,无法耕种。 

20145月,商城县检察院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犯罪线索,同月26日,对陈某批准逮捕;同年94日被商城县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2014424日,河区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犯罪将杨某提起公诉。早在20123月份,河区村民杨某伙同他人从许某手中将位于信阳市河区一个林场转包过来。杨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其承包的林木共3081株,经鉴定,立木总蓄积量133.36立方米。今年530日,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过程中发现该类并提起公诉,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市先后有202名破坏生态的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如涉嫌滥伐林木犯罪的平桥区农民陈某、涉嫌滥伐林木犯罪的光山县农民吕某、涉嫌非法狩猎犯罪的罗山县农民方某等等。 

“打击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在打击破坏生态的犯罪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案件的当事人是由于过失或不懂法律而犯罪,主观恶意性较小、案发后认罪态度好。针对这一情况,我们灵活的运用各种“新招”,目的就是恢复被毁坏生态的原貌。‘复绿补种’赔偿协议就是我们针对失火、毁林案件而探索出的一种双赢模式。”阮铁如是说。 

一批批渎职者被惩处 

“破坏生态环境保护之所以如此严重,是因为少数地方干部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的甚至充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分子的保护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邹懿表示说,“因此,深挖生态环境背后的渎职犯罪,通过打击渎职犯罪,警示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积极作为,对服务信阳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重大,意义深远。” 

早在2002年初,新县沙窝镇、周河乡通过招商引资,将境内的花岗岩矿山租赁给外地客商张某等人进行开采。张某等人先后在这两个乡镇境内成立了14家石材厂。在采矿过程中,这些石材厂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矿石、建加工厂,导致位于沙窝镇、周河乡境内国家级公益林区和省级黄缘闭壳龟自然保护区中的541.35亩林地被非法占用或永久性破坏,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新县检察院敏锐地注意到,毁林背后可能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随后,该院组织力量介入调查,经检察机关查明,自20093月始,新县环保局负责环境监测的两名工作人员,明知沙窝镇、周河乡境内未办理环评手续的10家石材厂非法占地开采矿石,建加工厂,以其中6家“未批先建”为由,作出责令停止开采及罚款6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其后,二人未继续对6家石材厂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环境一事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又对其他石材厂破坏生态环境、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导致先后有10家石材厂非法占用、永久性破坏林地共计352.2亩。在侦查中,该院还查明,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新县沙窝镇、周河乡负责森林资源管理的两名工作人员,明知方圆等9家石材厂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矿石,建加工厂,对其违法行为放任不管,以罚代管,导致这9家石材厂长期非法占用林地开采矿石,破坏林地面积达279.03亩。 

随后,检察机关又顺藤摸瓜,深挖细查,将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的新县森林公安局第四警务(护林)区两名工作人员也绳之以法。 

201489月,新县检察院将上述6名被告人以玩忽职守罪提请公诉。经开庭审理后,新县法院对6名被告人全部作出了有罪判决。 

新县检察院深挖生态环境背后的渎职犯罪只是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信阳市检察机关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积极充当好行政权力运行的“环卫工”的角色,做到既“清洁源头”,严查项目审批中的贪腐窝案;又“整理河道”,积极查办工程监管、执法检查、违法处罚等行政权运行中的渎职犯罪。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5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涉嫌渎职犯罪的官员被查处。统计资料显示,自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59202人,其中,环境污染案件2628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3550人、非法采矿案88人、非法采沙案78人、滥伐林木5978人、非法狩猎案2430人;严肃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共立案1625人,有效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只为青山、碧水、绿树、蓝天,我们务必倾心倾情,不遗余力。”郭国谦对记者说,“我们将认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主动融入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把服务信阳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放在市委提出的突出‘一个载体’,抓好‘两个转移’,办好‘三件大事’,持续‘四个工业’,加强‘五个研究’中去谋划,积极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策划:黄金山、阮铁、李家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