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人民检察院】
“你救了小崔一家啊,不然她近80岁的母亲和两个不足10岁的孩子该怎么办啊。”2017年7月29日,涉嫌诈骗罪的崔某的老板徐某、刘某夫妇由衷地对罗山县检察院检察官高尤玲说。
原来,2016年11月,张某在微信上认识了卖电动三轮车的崔某,便用微信向崔某转账4.1万元订购电动三轮车。崔某在收到货款后安排工人生产,自己则到外地开拓市场。同年12月,崔某回到厂里,发现生产设备、钱物等被人席卷一空。讨债的人整日围堵在工厂,崔某心情郁闷,酒后开车又被行政拘留,一系列的打击让她无暇向张某发货。
张某随后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后对崔某以涉嫌诈骗罪立案。
案件被提请到罗山县检察院审查逮捕时,高尤玲敏锐地发现,此案证据单薄,难以形成有罪链条,达不到批准逮捕条件。
一边是犯罪嫌疑人绝望的眼神,一边是被害人“不还钱敢放人就状告到底”的要求。
高尤玲一面重新审查全案证据,向领导汇报案件情况,一面积极联系崔某的老板徐某、刘某夫妇。通过高尤玲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夫妇二人连夜开车从江苏无锡来到罗山县检察院,甘愿代崔某赔偿了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4.1万元。
案结事了是高尤玲办案的终极追求。她之前潜心探索出的“六结合”捕前和解方法,发挥了重大效益,先后参与捕前刑事和解631次,使450多个邻里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有耕耘,就有收获。高尤玲先后荣获过“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优秀检察官”“全市优秀通讯员”“全市优秀调研员”“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等20多项荣誉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