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落实好“两高”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有关规定,9月29日上午,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受邀列席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新中主持会议。
审委会上,郭国谦检察长就检察机关抗诉的符某盗窃一案,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的汇报,并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庭审等情况发表了检察机关的意见。
郭国谦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既是落实“两高”《关于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明确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更好地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新形势,有利于检、法共同推进公正司法,建立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有利于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工作局面。
郭国谦指出,近年来,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工作互动关系,特别是在办理本案过程中,检、法两家既坚持分工负责、协助配合,又相互制约、依法监督,共同保证了案件办理质量,维护了司法公正。
审委会上,张新中院长对郭国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表示欢迎。张新中院长表示,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到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对于法院公正司法的促进作用,加强检、法两家沟通协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提升办案质量,维护好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