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检察动态
检察动态
【检察一线】检察建议助力,固始县城凤凰湖治理步伐提速
时间:2020-08-06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连日的大雨,影响了施工进度,天晴后,我们会加快治理步伐,让老百姓早日享受到蓝天碧水的幸福生活。”近日,在固始县城北凤凰湖旁,该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对办案检察官说。

  

  2020年4月初,固始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固始县番城办事处湖畔春天社区凤凰湖存在黑臭水体。经过走访得知,凤凰湖位于固始县湖畔春天小区西南角,占地数十亩,是该社区人居水体环境主要设施,凤凰湖所在公园也是该县四大主要休闲场所之一,周边群众3万余人。

  

  

  由于长期疏于管理,湖面漂浮大量的生活垃圾,沿湖两岸有多个污水直排口,沿岸腐烂水生植物未能及时清理,导致水体大面积受到污染,引起水体富营养化,形成黑臭水体,散发刺鼻气味,群众意见很大。 

  

  

  初步了解情况后,固始县检察院依法进行深入调查,委托县环保局对水体进行鉴定,显示该处水体为劣五类,水环境污染严重,水生态已丧失自我净化功能,对居民生活和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固始县检察院认为,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固始县城市管理局作为凤凰湖黑臭水体责任单位,未依法履职,湖水水质持续不达标,管理力度不够。2020年4月22日,固始县检察院遂向固始县城市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快凤凰湖黑臭水体整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同时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县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向县委政府进行了汇报,并及时启动了县委政府两年前对该地区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项目,对以凤凰湖为中心的黑臭水体及周边环境进行系统整治,这一立项两年的民生工程终于落地,多年污染严重的人工湖正式步入整改阶段,目前该人工湖淤泥已全面清除,湖边基础设施正在紧张建设中。

  

  来源:固始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