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检察动态
检察动态
利剑出鞘 除恶务尽——平桥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时间:2020-08-21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利剑出鞘 除恶务尽

——平桥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夏青云

通讯员  陈 蔚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平桥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以及上级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最后一年任务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增强“政治执行能力、依法办案能力、综治参与能力”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长效长治,确保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确保打击力度和效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受理审查速捕68件180人,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共计40件166人。在办理黑恶案件过程中,该院把办案攻坚、提升办案质效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提高办案质效。一是统筹调配办案力量。精选办案能力突出的6名员额制检察官组成黑恶案件办理专班,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特大案件,集中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法律监督、综合调研等工作。二是坚持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案件办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贯彻落实“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的精神,从审查逮捕环节即严格审查,层层把关,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在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的基础上,严格依法定性,与侦查机关认定不一致的事实和罪名坚持提请区扫黑办召集区政法委、区法院、公安机关会商研究,做到定性准确且诉判一致。

  多方沟通协作,形成工作新合力。一是形成公检合力。该院通过贯彻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加强案件在侦查环节引导取证方向、取证要点等工作,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协作,及时审查证据、提出建议意见,把握好引导尺度,从案件的办理程序、事实证据认定标准以及法律适用各方面发现问题、层层把关、提早解决,确保公正司法、程序正当,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二是建章立制确保工作规范。该院与辖区6个公安分局会签了《关于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程序衔接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旨在对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沟通、及时汇报,确保精准打击。三是及时会商提升办案质效。对办理的黑恶案件,如公检法意见产生分歧,及时提请区扫黑办会商,与区政法委、区法院、公安机关进行会商,最大限度地统一认识,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

  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追捕追诉漏犯。一是提升站位,增强意识。该院自上至下增强监督意识,深刻认识到追捕、追诉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张开检察机关的“网”,贯彻落实“是黑恶一个不放过”的工作要求。二是细致审查,不错不漏。在具体工作中,该院黑恶案件办理专班成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细致审阅卷宗材料,加大监督力度。三是增强实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集体讨论机制,对拟提请追诉的案件,召开部门会议讨论,确保追诉质量;完善跟踪监督机制,实行“谁主办、谁监督、谁跟踪”,增强办案人员责任感;完善交流沟通机制,保证追诉效果。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计追捕漏犯6人,追诉漏犯7人,提出抗诉2件,追加遗漏罪行1件。追捕、追漏的13人均已取得生效判决,确保了黑恶案件不漏一人、不漏余罪,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强化线索核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该院将打伞破网、一案三查和黑恶线索排查工作相结合,全面审查涉伞、涉网线索。一是坚持统筹协作,推动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同向发力。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和区扫黑办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将涉黑涉恶线索与普通信访件分流,及时将案件线索和涉伞、涉网线索移交侦查机关、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并指定专人建立合账,跟进核查进度、统计反馈情况,提升线索核查质效。二是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证据为中心。根据案件特点,坚持由证到供、由供到证的有机结合,以扎实的外围证据为突破口,实现办案工作高质量,着力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检验。三是发动群众力量,拓展“保护伞”线索来源。除在办案中“扩案”外,平桥区检察院通过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深入走访调查,并采取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与进村入户扶贫工作相结合,向基层群众宣传黑恶案件的类型和危害性,发动群众勇于监督、敢于举报,深挖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和“保护伞”线索。

  坚持“打财断血”,落实“打、治、建”综合治理。一是将案件办理与“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有机结合。该院坚持依法办案,注重案件办理质效,同时加强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摧毁其经济基础、滋生土壤相结合,切实标本兼治,严防死灰复燃,做到长治长效。二是对已办结的案件逐案“回头看”, 严防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严防死灰复燃,该院开展逐案“回头看”工作,包括已办结、已裁判生效的涉黑涉恶案件,均逐案核查财产处置情况。三是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治理。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引导社会综合治理职能,通过对黑恶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在金融安全、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环境保护等领域向相关部门单位共发送《检察建议书》3份,堵塞管理漏洞,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在扫黑除恶工作中,该院紧紧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