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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浴党的政策光辉,企业会更有生机
时间:2020-09-16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机关讲公正、出实招、办实事,把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融入办案过程中,让我沐浴到党的政策光辉,今后我会依法经营,把企业办得更有生机。”日前,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对被相对不起诉人、武汉市某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陈某回访时,陈某感激地说。

   2016年10月30日,武汉市某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陈某与刘某等三人债务纠纷一案经过了一审、二审等法律程序,在二审期间及判决生效后,陈某先后转移、隐匿财产,并使用其他身份进行社会活动,以逃避法院执行。2019年11月19日,陈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移送到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期间,双方争执不下,信访不断。刘某以陈某未能履行《和解协议书》中约定的另支付其900万元利息为由,要求检察机关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陈某则辩称自己已经完全履行了民事判决书判定的义务,且自愿认罪认罚,请求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诉处理。

   “陈某签订的协议履行到位,判决也执行到位,没有必要起诉到法院而增加当事人诉累。”面对陈某代理律师反映的诉求,信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指导浉河区检察院,“从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做好被害人工作等方面入手,立足化解矛盾,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随后,办案检察官对陈某经营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深入了解,发现陈某是响应信阳市招商引资政策来信阳投资的武汉民营企业家,今年年初,为进一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其所经营的公司作出积极贡献,通过承揽劳务输出项目消化滞留在汉的劳务人员,对避免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

   “刘总啊,陈某的企业要是垮了,他还有能力还你的钱吗?再说,你想追回的900万元利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您说是不是?”在全面摸清双方情况后,办案检察官多次做受害人刘某的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刘某在征求代理律师意见后,终于释然并表示不再上访。

   “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市场主体在‘六稳’‘六保’中的重要作用,把保就业、稳企业落实到检察司法办案的全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保驾护航、排忧解难。”郭国谦再次指导浉河区检察院慎重处理好此案。

   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办案检察官认为,陈某已全部履行判决书认定的执行义务,并自愿认罪认罚,而且陈某作为武汉市某劳务派遣公司的负责人、管理者,如果被提起公诉,该企业将在经营、融资等方面面临困难,企业员工也将面临失业问题。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较为适宜。

   2020年7月7日,浉河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经过讨论分析,检委会委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第二天,该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相对不起诉决定送达后,陈某回到企业,积极组织复工复产,开展生产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