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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0-10-26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闻速报

  10月15日下午,全市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工作推进会在新县召开。会议回顾了一年以来全市行政检察工作,指明了下一步全市行政检察工作的方向。信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邹懿,新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潘旭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化解争议工作。要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做实行政检察的核心任务,按照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抓实抓细。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办案。要求入额院领导要发挥“头雁效应”,直接协调解决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强化调查核实工作。要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明案件事实,明确法律责任,要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参加,使化解争议工作更加开放、透明,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听证中促成和解。

  四是把握目标任务。检察机关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既要坚持法律的底线,同时要运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既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又要将心比心,担当化解重任;既要恪守检察权、行政权和审判权的界限,尊重行政活动和审判活动的基本规律,也要突出治理实效,推动行政争议化解。

  五是注重办案质效。要突出工作重点,选择一批社会影响大、有实质性化解可能的案件,确定为重点办理的案件,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同时,要加强高端案例的培育,将培育推出精品典型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郭国谦检察长提出的“办好一个普通案件是应尽本分,办成一个高端案件是一生光荣”理念贯彻落实到位,营造学案例、用案例、推案例的氛围,要把重点案件办成案例,通过案例凸显办案效果。

  六是稳妥推动诉源治理。全市检察机关要针对“潜在之诉”、“过期之诉”、“遗落之诉”,把握好发挥检察机关可以调查核实和司法审查的专业优势,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理清法理关系,把握介入方式,体现服务职能,恪守权力边界,站稳角色定位。

  会议传达了关于全国检察机关视频推进会上张雪樵副检察长讲话的贯彻落实意见。新县县院作了经验发言,各县区院作了交流发言。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全体人员,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宇出席会议,各县区院分管行政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及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