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网站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检察动态
检察动态
【检察一线】一次矫正就是一次治愈
时间:2020-12-09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新华网 【字号: | |

图片

罗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向罗山县司法局送达检察建议

 

   “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以后我的老母亲和孩子怎么生活。”在罗山县检察院的一次社区矫正工作访谈过程中,社区矫正人员陈某紧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原来,2015年1月8日,家住罗山县铁铺镇文庙村云畈组的陈某,因琐事与邻居发生口角后,将邻居王某打伤。2015年10月28日,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罗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期间由罗山县铁铺镇司法所实行社区矫正。

  今年5月20日,罗山县检察院对罗山县铁铺镇司法所监督检查时发现,社区矫正人员陈某存在违反监管规定行为,遂对县司法局提出建议加强监管,罗山县司法局对陈某作出了训诫处理。6月9日,罗山县检察院再次对铁铺镇司法所监督检查时发现,社区矫正人员陈某再次人机分离,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收到矫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后,罗山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给予回应,立即对铁铺镇司法所进行整改,配备两名调解员,充实办案力量,加大监管力度,并将该案作为“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在全局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整顿活动。

   另一方面,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发现,社区矫正人员陈某早已离异,家中还有一位80岁高龄的母亲和一名9岁正在上学的儿子。承办检察官找到陈某进行耐心讲解:“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撤销你的缓刑,将你收入监所执行剩余的刑罚,但考虑到你家里还有需要你照顾的老母亲和孩子,我们希望你能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好好改过自新。在社区矫正期间,按照规定,外出需要提前请假,不能再发生脱管行为。另外,我们在这附近给你找了份看大门的工作,你要照顾好老母亲和孩子。”“检察院救了我们家,我以后一定按规定请假。”陈某眼含热泪地说道。

   罗山县检察院最终建议对陈某从轻处理,对其作出治安处罚10日,罚款500元处理。陈某心服口服,该案的依法处理不仅维护了监管秩序,而且体现了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