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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2017年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64日在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国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信阳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五个信阳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积极参与平安信阳建设,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104人,提起公诉20696人。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起诉63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犯罪727人。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诉46人。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5063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及时介入侦查,确保案件质量。“7·22”京珠高速客车爆燃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立即介入案件办理,邀请省内外法律业务专家对犯罪性质进行分析研究,依法引导侦查取证,将主要犯罪嫌疑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2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依法整治突出问题。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21人。突出打击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在医疗场所聚众滋事等犯罪,起诉16人。坚决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102人,查处事故背后失职渎职职务犯罪23人。严厉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318人。廖红孝等8名犯罪嫌疑人结成团伙,大肆收购、屠宰、出售病死猪肉,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从重处罚,被告人廖红孝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依法惩治针对在校学生的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65人。从重惩处校外成年人教唆、诱骗在校学生犯罪,起诉38人。对619名受犯罪伤害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扶助他们健康成长。选派200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动建立10个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示范基地,会同教育部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597场次。平桥区院的检察官姐姐、潢川县院的沙盘疗法等未成年人帮教组织和方式,受到社会好评。

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开展宣讲2565场次。严格依法办理涉法涉诉案件,将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上级交办的327件疑难信访案件全部按期办结,息诉率达到85%。对复杂、重大案件,采取公开听证和人大代表、律师、社区工作人员等第三方参与的方式,促进案结事了。在各个办案环节开展释法说理活动,对邻里纠纷等生活琐事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推动当事人和解926件。

二、持续加大反腐肃贪力度,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

严查腐败犯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396人,其中乡科级以上干部276人。依法对信阳宾馆原总经理丁保泉、信阳市规划局原党委副书记杨主泽、商城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严长太、固始县委原统战部长李勇等34名县处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坚持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在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惠民资金管理等领域查办小官巨贪蝇贪蚁腐”322人。浉河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工作人员王文婷,利用虚增养老金发放金额等手段,在五年时间内,贪污公款607万元,起诉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坚持既查受贿又查行贿,查办受贿犯罪170人、行贿犯罪94人。坚持既查乱作为也查不作为,查办滥用职权犯罪204人、玩忽职守犯罪207人。坚持既办案件又抓追逃,共抓获或规劝投案自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2人。

注重办案效果。坚持在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查案活动,先后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223人、房地产领域169人、社会保障领域128人、卫生医疗领域98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实行立案报备审查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精品案件评选活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升,先后有10起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和优质案件。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开展涉案财物、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专项检查,强化内部监督,侦查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强源头治理。坚持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科研资金使用、惠农项目建设等领域开展预防调查,发出检察建议52件,督促整改问题100多项。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组织拍摄预防警示教育采访录《人生三笔账》、《青花劫》等具有鲜明信阳特色的微电影和廉政教育短片13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公职人员。深入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专项预防调查活动,督促、协助追缴土地出让金4.8亿元。

三、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捕诉审查把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切实发挥审前主导和把关过滤作用,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17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480人、不起诉157人,依法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建立健全防错纠错机制,实行诉前会议制度和侦查取证瑕疵通报制度,与法院、公安机关一起提高执法司法水平。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提出的无罪或罪轻等意见,采纳律师合理化建议361条。市司法局建立加强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4件,追捕393人、追诉723,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16件次,依法排除非法证据23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51件。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相关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9件,起诉155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督促相关部门移送犯罪线索137件。深挖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司法工作人员107人。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经公检法机关共同努力,清理超期羁押案件31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全面核查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判处的财产刑案件,协助人民法院追缴罚金和没收财产2800万元。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问题,监督纠正667人,督促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84人。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花钱买刑问题,开展专项检察活动,依法监督收监执行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14人,其他罪犯25人。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9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2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84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10件。探索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125件,监督纠正行政机关不当执法行为21件,支持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63件。

四、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促进信阳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坚持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全力保障信阳重大战略实施。围绕一市一区三枢纽发展战略,起诉基础建设、经贸合作等领域犯罪321人。围绕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严厉查办发生在农业生产领域的职务犯罪36人。浉河、罗山、息县、潢川、淮滨检察机关共同服务沿淮生态经济带发展战略,起诉破坏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的刑事犯罪67人。

着力防范金融风险。突出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13人。在办理社会高度关注、涉及人数众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遵循积极稳妥原则,对那些数额巨大、态度恶劣、转移隐匿财产的犯罪嫌疑人,坚决批捕起诉;对部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有固定抵押物、尚在维持经营的企业和人员,暂不支持采取羁押措施,防止矛盾集中爆发,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3件,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136件,立案侦查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21。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遵循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主动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制定《关于加强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成立专门机构,强力推进服务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三有两全四延伸为标准,在产业集聚区设立服务工作站11个,明确企业联络员200名,走访企业2300多次,为企业解决具体困难389个。坚决打击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类刑事犯罪,起诉38人,净化企业营商环境高度重视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编写预防材料,组织法律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讲活动336场次,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保障和维护民生

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切实维护民生民利,促进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贪污贿赂犯罪71人、渎职侵权犯罪31人,完成专项预防调查12件。成功承办全国检察机关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教育启动仪式,在县区组织专题报告会30多场,创作播放廉政舞台剧《惊雷》、《心灵的呼唤》等作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廉洁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脱贫攻坚环境。全市检察机关共派出15名检察官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541名检察官对贫困户实行一对一帮扶,一大批贫困家庭在检察人员的帮助下,逐步摆脱贫困。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环境资源检察专门机构,制定《关于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意见》,环保、水利、林业8个单位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打击破坏林业资源刑事犯罪等活动,建议有关部门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8件。与公安、法院一起开展优化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专项打击行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01人。在环保领域、涉林领域开展渎职犯罪专项查案工作,查办56人。建立市院管总、县区联动、片区协作的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机制,河、平桥区院和新区检察室联手打击非法采矿采沙行为,新县、商城、光山县院严厉打击涉林刑事犯罪,罗山、潢川、息县、淮滨县院切实加强对沿淮河道、滩涂、湿地、农用地的保护。

努力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对258名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35.6万元。保护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起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152人,起诉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12人,起诉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483人。积极为弱势群体人员提供司法援助,支持起诉156件。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意见26条。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2人。罗山县院受理吕武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当天,即作出批捕决定,75名农民工的 血汗钱被全部追回。

六、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检察管理水平

全面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积极推动检察工作创新,促进检察管理水平不断向高层次迈进。

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深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紧扣选人、授权、明责三个环节,通过严格考试和审查,遴选出335名员额制检察官。积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员额内检察官奖惩制度,明确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权限,建立检察辅助人员的绩效评价机制。

推动工作创新。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动创新工作开展的意见》,通过压实责任、评比观摩、领导分包、专家指导等方法,积极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公诉部门推出的二审阅卷同步评查起诉工作质量机制、反贪部门的四个一体化办案机制等多项创新举措,都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效果。探索建立检察人员三大行为规范,使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社会活动、内部事务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加强对基层院班子成员和市院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定评价、考核两个办法,对关键少数实现考核全覆盖、管理无死角。

强化司法公开。推进统一规范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7254条、法律文书5777份、重要案件信息973条。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案卷资料,提供服务710件次。完善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申请平台,受理律师网上预约申请1287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两级院全部开通了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市院官方网站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特殊贡献奖

七、时刻牢记五个过硬要求,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号召,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和执法能力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两级院党组坚持主动向党委报告工作,坚决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抓党建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开展三亮三评、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评选检察之星活动,激发队伍活力。实施以培育优秀个人、优等团队、优质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培优工程,加强人才培养,选拔检察业务尖子160名。实施精兵强检,组织岗位练兵活动131次。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育检活动,检察文联、体育协会、检察之声合唱团等文化组织应运而生,国学进机关经典诵读、检察运动会等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检察博物馆、检察官之家、检察荣誉室等文化阵地不断巩固,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新机制,办案流程全部进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线上运行。制定《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禁止违规过问案件十不准》,为全体检察人员划出红线,设定雷区。坚持把案件评查作为促进司法规范的重要手段,进行网上评查、对口评查和集中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945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错立、错捕、错诉等问题,实行责任倒查,给予4人行政警告处分,21人被通报批评,倒逼规范司法。

狠抓从严治检不动摇。深入学习贯彻两准则三条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严肃整治庸懒散奢问题,严厉禁止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督察、交叉督察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坚持纪挺法前,对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四种形态,对涉及检察人员的举报线索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共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9人。

八、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牢记并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努力打造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检察,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对每次代表大会上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归纳,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按时将办理结果答复人大代表。市检察院先后就反贪污贿赂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检察建议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报告。加强代表联络,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共召开座谈会20次,邀请视察检察工作16次,认真听取来自不同领域的350名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开通了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民主人士联络互动平台,增进了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主动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利用联络互动平台发送检察工作信息6000余条。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察机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  320人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出的7件提案、转交的16件案事件全部办结。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每年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向社会公开承诺,及时答复推行点名接访、视频接访等新举措,开辟群众来访直通车,两级院检察长共接待来访群众1310人。认真办理群众的控告、申诉、投诉、举报,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实名举报案件查处情况395件。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人民利益为最高目标,以服务大局为重大使命,保证了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遵循规律、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让检察工作始终运行在平稳、健康、向上的发展轨道上;始终坚持整体争先、局部创优的工作定位,努力补短板、抓规范、创品牌,工作基础更加扎实,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始终坚持优质高效、精准精细的工作主题,发扬工匠精神,持守严谨作风,案件质量大幅提升,司法公信力明显增强;始终坚持典型引路、创新驱动的基本工作方法,先进典型大批涌现,多项工作全省领先,队伍内生动力得以激发,信阳检察形象更加鲜亮。五年来,两级院共有62个集体和106名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27个集体和9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现在,信阳检察机关前进的思路更加清晰,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我们一定不负人民重托,一定能把信阳检察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各位代表,信阳检察事业能有今天的良好局面,主要得益于市县两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各级政府的坚强支持,得益于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有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结合检察职能服务发展方式不够灵活,缺乏有效措施。二是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群众期望仍有差距,对行政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司法腐败等问题的监督还不够有力。三是部分干警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不能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高层次人才群体太小四是司法不规范问题尚未得到根治,强制措施适用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不规范、律师会见难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五是全面从严治检仍有薄弱环节,个别检察人员还存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违规打探案情、干扰办案、以权谋私等情形仍有发生。六是检务公开需要进一步深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渠道、联系内容、联系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创新。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解决。

 

2017年工作意见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和上级安排部署,坚持信阳检察工作基本思路,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水平。按照省检察院全面建设检察工作强省的要求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与促进信阳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围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发展转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党的建设等履职尽责,确保全市检察工作融入全局、服务大局。

二是进一步推进平安信阳建设。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暴恐、邪教等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保障政治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反腐查案职责,重点查处影响重大战略实施、关键改革措施推进的职务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以及为官不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刑事检察工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规定,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严防冤假错案发生。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司法办案突出问题。进一步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聚焦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向主动监督、全程监督转变,努力维护执法、司法的公平公正。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维护重大公众利益。

五是进一步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加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力度,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更加注重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切实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

各位代表,今年是落实市五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的第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造福信阳、添彩中原、决胜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送法六进(第3页)送法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

 2三有两全四延伸(第7页)指在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中,做到有标准化的服务工作站、有精细化的工作制度、有完备化的企业需求台账;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全方位服务;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建立涉企行政决定向检察机关公开通报机制、涉企行政审批跟踪监督机制、涉企案件公开处理机制、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3三大行为规范(第9页)指市检察院制定的检察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社会活动规范、内务管理规范,共29242条,是信阳全体检察人员的行为守则。

4两个办法(第10页)指市检察院制定的《基层院检察长和市院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基层院班子成员绩效考评办法》。

5关键少数10):指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市院机关部门负责人。

6一站式服务(第10页)将检察机关的控申接待、案件查询、检务公开、法律咨询等对外窗口功能进行整合,集中到一个地方为群众提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7三亮三评(第11页)亮党员身份,评党员形象;亮岗位职责,评工作业绩;亮个人承诺,评服务水平。

8检察之星(第11页)一定时期内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具体评选标准为:政治坚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勤奋努力,工作积极,素质过硬,业绩突出;社会反映好,群众信得过;在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不同业务领域具有代表性。

9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禁止违规过问案件十不准(第11页)为落实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办案纪律,市检察院为检察人员违规过问案件设定了十条禁止性规定。内容主要有:领导班子成员不准向分管业务以外的部门打听职务犯罪案件具体情况、办理进度和发展趋势;不准用明示或暗示性的语言询问案件办理情况,提出从轻(重)处理就事论事请多关照严厉查办等实质性要求等。

10两准则三条例(第11页):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