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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2018年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622日在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国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领袖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检察权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保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抓住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维护公益等职能,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密切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坚持和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侦结会商、诉前会议等制度,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从严从快,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96人,提起公诉5226人。坚决惩治暴恐、邪教、黑恶势力等犯罪,起诉26,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犯罪,起诉598人,增强群众安全感。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等10人特别重大贩毒案,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等刑罚,有力震慑了犯罪。从严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起诉253人,有效遏制了犯罪高发势头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王某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在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排查公益诉讼线索118件,决定立案调查66件,层报最高检察院批准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请省院批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重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定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意见》得到市委支持并全文转发,市政府专门出台文件,要求行政执法部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6件,收到整改回复44件。开展全市中小学食堂餐饮安全执法检察专项活动,共排查1959所学校,发现未取得卫生食品许可证216家,监督停业整顿学生食堂61家。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监督工作力度,排查环境污染点223个,督促整改147个,商城、固始等县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固始县对生活垃圾实行统一清运、资源化处理,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切,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实施细则,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捕前会商、市院指导、统一把关制度。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起诉107175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援助130名受犯罪伤害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坚持做到宽容不纵容,积极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未成年人46人,起诉188人。持续推进校园普法教育,为在校学生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展法制宣传130场次,赠送法制读本2万余册,用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媒体关注的某县小学校园欺凌事件,及时介入,对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引导校方整改安全隐患。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增强平安信阳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单位密切配合,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制定提高人民群众执法满意度十项措施,广泛开展入户走访宣传,开展送法六进宣讲300场次。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体制改革,全力保障十九大期间信访安全稳定,办结上级交办信访案件82件,息诉率达97%。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活动的监督,建议收监执行16人,纠正强制医疗执行不当7。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等多发易发刑事案件,主动向市委政法委汇报,与公安、法院统一执法标准,加强协调联动,携手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共同建设平安信阳。联合公安、法院出台专门规定,加大对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了交通秩序的好转。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环节促成刑事和解509件,努力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和谐稳定重视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81.8万元,彰显司法温暖。

二、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扎实做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遵循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3件,不起诉242,依法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4件,纠正漏捕84人,纠正漏诉169人,让触犯刑律的人依法受到应有惩罚。成功追诉的漏犯王某某,被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46,与审判机关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健全防错纠错机制,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严防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

切实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减刑、提“钱”出狱等突出问题,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21,纠正脱管漏管155人,其中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涉恶犯罪78人,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53件,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支持法院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市检察院监督执行的服刑犯周某某缴纳罚金和违法所得1.1亿元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财产刑执行检察优秀案件。

积极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依法提请抗诉29件;提出抗诉4件,被审判机关全部采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4件,被审判机关采纳22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12件,被审判机关全部采纳;提出审判执行检察建议101件,被审判机关采纳99件。认真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对部分重点案件诉讼结果进行核查,提出检察建议5件。

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观念,紧扣规范司法这个关键,深入开展优质高效、精准精细主题活动,教育干警养成严谨细致的司法作风和恪守规则的职业精神,引导办案部门建立健全规范司法的常态长效机制。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办案活动进行流程管理、节点控制和动态监督,共发出办案期限预警提示8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违规问题126个,实现案件运转到哪里,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突出控告申诉部门的反向审视纠错功能,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1件,向原办案部门提出意见96个,有效发挥内部监督制约作用。推进案件评查常态化,实行评查与追责相衔接,共评查各类案件321件,对17个案件进行责任倒查进一步夯实司法公正的基石,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持续提升。

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之中,健全完善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服务保障信阳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服务脱贫攻坚。积极参与化解扶贫攻坚中因项目引进、异地搬迁、土地征用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涉农刑事犯罪、法轮功、会道门及非法宗教活动,起诉242人,为保障精准脱贫、精准扶贫提供有力司法服务。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举行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讲报告会6场,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189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脱贫攻坚氛围。开展助推扶贫攻坚、党员争做先锋活动,选好配强驻村第一书记,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在全市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贡献检察力量。

着力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环境资源检察机构建设,制定《环境资源检察工作规则》,构建市院管总、县院联动、片区协作的工作格局,形成了南湾湖水源地保护、南部山区森林资源保护、沿淮河湿地保护等三个协作片区,为环境资源保护信阳模式的形成作出积极贡献。牵头与市公安、法院、环保等9家单位建立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5人,监督移送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109条,督促关停整顿云龙电源等37家高污染企业,切实担当起保护宜居信阳碧水蓝天的光荣职责,不断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生态环境需要

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加强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积极服务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编发《公司企业管理人员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开展送法进企业”27次,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防控经营法律风险。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对涉嫌犯罪的企业人员和涉案财产,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行动,共监督立案9件,切实维护企业财产权、创新收益和经营自主权。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依法保障涉案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保护其投资热情和创业积极性。

四、全力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拥护、积极参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实现顺利转隶。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按照党中央要求,坚决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突出重点,保持查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注重规范化建设,强力推行市县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模式,案件办理质量和社会效果得到有效保障。在医保、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党的惠民政策落实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力做好“转隶”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的要求,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支持,不讲代价、不打折扣,严把转隶人员的政治关、业务关,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好工作,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人员转隶到岗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办案工作衔接。认真做好案件线索清理、移送工作,加快已立案件的办理进度,实现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圆满收官。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办案衔接,建立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证据审查等协作配合机制,认真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职能,担负好检察环节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市检察机关自恢复重建以来,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为建设廉洁政治、形成反腐败压倒性态势作出了应有贡献。

五、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强化检察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检察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努力把检察队伍建成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全体干警学懂弄通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两级院党组坚持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支持来推动检察工作开展。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丰富和规范党内仪式,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规矩。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教育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

全面提升干警素质能力。将教育培训作为新时期干警的最大福利,组织岗位练兵活动341836人次39个集体、106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认真落实综合培优工程,完善落实加强关键少数监督管理的两个办法,深入开展五星级政法单位、政法干警争创活动,持续加强干警思想作风和素质能力建设,信阳检察队伍建设经验做法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充分肯定,市院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队伍建设调研联系点。坚持文化育检,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举办全市第五届检察机关运动会,成立检察之声合唱团等文体组织,定期举办我爱读书”“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等文化活动,干警原创长篇小说《青春公诉》在《检察日报》连载,市检察院成功再创全国文明单位。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党内法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检务督察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每月下发督察通报,共通报纠正问题42个。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以发生在我市和检察系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引以为戒、自警自律。制定全市检察人员内部管理、社会活动、执法行为三大规范和违规过问案件十不准禁令,划清检察人员不能触碰的红线、底线和高压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涉及检察人员的举报线索一查到底,做到惩治自身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共查处违反党纪检纪干警4人。

有序推进改革创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实现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权力清单;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措施,积极组建新型办案团队,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600多件。按照每年每个单位“推出一个品牌,搞好一项创新,谋划一个课题”的要求,持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共有40多项创新机制被上级认可和媒体推介,在工作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激发了检察工作的内生动力。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法定义务,把阳光司法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归纳,逐条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事件3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专题报告了司法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加强代表联络,坚持中层以上干部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随时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机关案件评查、检察开放日、送法宣讲等活动300多人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察机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260人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涉及检察工作的政协提案全部办结。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设立专门阅卷室、律师会见室,配备高速复印机,开通网上辩护代理预约服务,有效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成集控申接待、案件受理、检务公开为一体的检察服务中心,加强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一站式综合受理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6199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52件,公开法律文书2569个,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973件。全市两级院同步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检察工作情况,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更加务实的举措真诚接受监督。与市司法局共同选任人民监督员34名,组织监督案件36件。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各位代表,信阳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司法责任制的配套措施不健全,检察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二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高层次、专业化、专家型人才较少。三是检察工作与信息科技融合不够紧密,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进步伐缓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解决办案问题的能力水平不高。四是部分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不强,释法说理、正确引导案件当事人等工作还需加强,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作风建设和上级要求、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不少差距,个别检察人员还存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司法不规范问题还没有完全杜绝。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18年工作意见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宪法》,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和上级部署安排,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字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尽快转变工作方式,切实改进工作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保障信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思想引领,坚定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和社会属性,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司法办案全过程。

二、坚持司法为民,自觉服务信阳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聚焦五个信阳一市一区三枢纽建设,健全完善四服务两加强工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积极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需要,依法规范服务、精准有效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牢记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做实做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担负好检察环节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突出公益代表地位,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推动检察创新,努力做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廉洁政治的建设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改革创新的推动者。

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党建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精细化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解决司法办案突出问题。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始终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以贯之抓好作风建设,加大政治巡察、检务督察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自觉接受监督,更好促进依法公正履职。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最大支持的理念,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依法办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件,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奋发有为、不断进取,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信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侦结会商(第2页):指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结束时,和检察机关共同对案件实体、程序、证据、文书制作等进行全面审查把关的一种案件侦办机制。

2、诉前会议(第2页):指检察机关在对刑事案件决定提起公诉前,针对证据合法性、全面性等事项,召集侦查人员、当事人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沟通、解疑释惑的一种审查起诉机制。

3公益诉讼(第2页):由检察机关和相关的组织、个人,根据法律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信阳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均于近期开庭宣判并获胜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群众代表现场参加庭审,在社会产生了较大影响。

4送法六进(第3页)送法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

5、特殊人群(第3页):指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具有暴力倾向人员、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艾滋病患者等。

6、醉驾(第4页):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7羁押必要性审查(第5页)指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身体状况、社会危险性大小等因素,对是否有必要继续羁押进行审查的一种制度。

8、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第5页):即由最高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发,适用于全国检察业务工作,融业务办理、管理、统计于一体,在各级检察院互联互通,及时、全面、实时、动态地交换数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9、反向审视(第6页):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对原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瑕疵进行总结反思和纠正补正的一种监督行为。

10、会道门(第6页):指以宗教异端信仰为纽带的民间秘密结社,多以教、会、道、门取名。

11转隶(第8页):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部分检察人员的编制隶属关系划转到监察机关。

12综合培优工程9市检察院的创新品牌项目,旨在以争当业务标兵、争做红旗团队、争创品牌工作为载体,着力培育优秀个人、优等团队、优质工作。

13关键少数9):指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市院机关部门负责人。

14两个办法(第9页)指市检察院制定的《基层院检察长和市院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评办法》。

15三大规范(第10页):指市检察院制定的检察人员内部管理规范、社会活动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共29242条,是信阳全体检察人员的行为守则。

16、违规过问案件十不准禁令(第10页):为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办案纪律,市检察院为检察人员违规过问案件设定了十条禁止性规定。主要内容有:领导班子成员不准向分管业务以外的部门打听案件具体情况、办理进度和发展趋势;不准用明示或暗示性的语言询问案件办理情况,提出从轻(重)处理” “就事论事”“请多关照”“严厉查办等实质性要求。

17、员额检察官(第10页)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规定检察官的比例范围,实行员额制,通过考试考核即为入额,成为员额检察官。

18两微一端(第11页):指微博、微信及今日头条客户端。

19四服务两加强工作机制(第13页)指市检察院实施的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人大重点监督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和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对特殊人群管理活动监督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