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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2019年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4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信阳市五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之二十七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5月16日在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国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市委和省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忠实履行追诉犯罪、诉讼监督、维护公益等检察职责,强化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监督制约等保障措施,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821人,提起公诉6387人;监督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819件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5件。

一、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履行好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主要任务,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起诉非法集资类犯罪40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类犯罪58人,同步做好追赃挽损与维护稳定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两级院共接待群众来访2472人次,办结上级交办信访案32件,息诉28件。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批准逮捕涉农侵财类犯罪358人,提起公诉619人;办理扶贫领域司法救助4250人;两级院共联系贫困村27个,结对帮扶14065427人。制定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14条意见,努力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贡献更多检察力量。积极参与污染防治。用好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工作,认真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积极参与河道采砂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8人,提起公诉359人,监督立案16人,纠正漏捕、漏诉5人,共同守护信阳青山绿水。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批准逮捕涉枪涉爆、邪教组织类犯罪22人,提起公诉56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设立涉黑犯罪检察组,集中行使刑事检察职能,形成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模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决不放过,做到依法从严、不枉不纵。共批准逮捕涉黑犯罪257人,涉恶犯罪54307人;提起公诉49273人;追加逮捕12人,追加起诉7人,依法提出不予减刑建议并被采纳12人,移送举报线索、保护伞线索97条,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侦查活动21184人。严惩影响公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严重暴力犯罪 365人,起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795人。提起公诉的程勉军等3人重大贩卖毒品案,首犯一审被判处死刑,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与市公安局会签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规定,建立侦查终结前会商、证据瑕疵季度通报制度,对重大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成功办理了曹春潮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一大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

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做好民生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盗窃、诈骗犯罪,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批准逮捕 1196人,提起公诉1376 人。坚持按规定向党委、人大报送刑事犯罪态势分析,为领导机关提供决策参考,推进社会治理。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1人,提起公诉45。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在检察环节对国企民企、大中小微企业实行无差别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省法检两院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30条意见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起诉严重侵害非公经济人士人身和财产权利犯罪20,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起诉校园欺凌类犯罪51人,对336名涉案未成年人实施法律援助。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77人,提起公诉240人;坚持做到宽容不纵容,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7人,提起公诉198人,警示涉罪未成年人敬畏法律,做守法公民。全市共有180名检察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204场次,让青少年与法治相伴,在阳光下成长。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被省委政法委、团省委表彰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商城县院在追诉刘明举虐待子女犯罪时,运用掌握的事实证据,支持当地村委会起诉撤销刘明举监护人资格,会同公安、民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其子女进行救助安置,共同维护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畅通联系和服务群众渠道。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服务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两级院全部按照标准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诉讼当事人、律师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依法履职尽责,做实做强法律监督工作

坚持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3件、撤案14件;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7件次。依法监督纠正漏捕 98人,纠正漏诉 65人,坚决不让有罪的人逃脱法网。罗山县院在办理常广超等人贩卖毒品案中,成功追诉的重要漏犯苏丹被判处无期徒刑。与审判机关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1件,已改判、发回重审26件。切实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 301人,有效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纠正脱管漏管 21人,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对审前、审中可不继续羁押的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89件,办案单位采纳170件;深入开展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财产刑执行 131.52万元。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723人、不起诉103人,依法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55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65人,尽力减少社会对抗。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简易和速裁程序审理的占76.3%,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0%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依法提请、提出民事抗诉2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审判违法检察建议10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63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积极支持和监督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51件,法院采纳41件;批准逮捕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 20人,提起公诉29人。持续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发现假官司线索8件,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和抗诉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共同营造依法办事、诚信为本社会氛围。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依法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扎实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监督法院依法审查办理,共办理非法占地、社会保障等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3件。

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重大案件请示报告、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制定各类案件办理质量标准和规范指引,进一步加强质量管控。发挥内部监督制约作用。突出控告申诉部门的反向审视纠错功能,立案复查13件,向原办案部门提出整改意见67条。推进案件评查常态化。实行内部评查与追责相衔接,对两级院已办结重点案件评查914件,对23个案件进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进一步夯实司法公正的基石。

三、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这一殷殷嘱咐,不辱使命、忠诚履职,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依法主动履行职责。注重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建立业务部门间双向移送、双向审查、双向反馈线索管理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和公益违法举报中心,利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实行公益诉讼上下级院一体化工作模式,实现线索管理、指定管辖、协查指挥、办案力量调配四个一体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立案99件,实现办理一案带动一类问题集中解决全年共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发现违法线索163件,立案125件。通过办案,推动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机制、解决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关停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625家,协助整治污染企业479家,清理违法堆放垃圾21万立方;督促关停无证经营采砂厂62家;督促启用医疗废水处理设施19处;督促追缴生态补偿金557.45万元,补种林木7380违法者为破坏公益负责,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

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始终坚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这一定位,把行政公益诉讼作为助力政府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严格依法行政。固始县院通过公开办理泉河铺镇垃圾填埋场污染案,推动该县建立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和资源化处理机制,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催生乡村环境蝶变。针对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难、司法鉴定难等问题,会同市中级法院出台指导意见,与市环保、林业、食药监等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在市河长制办公室和鸡公山管理区等单位设立检察联络室,强化执法司法衔接,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努力在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检察机关对发现的有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在诉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及时保护公益,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在立案的10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经过诉前检察建议程序,行政机关采纳104件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促使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商城县院通过诉前程序,就鲇鱼山水库水源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别墅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县政府组织力量及时拆除违章建筑,有效防止了事态的扩大。

将提起诉讼做成普法教育课。对诉前检察建议不能有效落实的,以诉讼、庭审接力推动问题解决,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共提起公益诉讼2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件已全部获胜诉判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7件,已有15件获胜诉判决,起诉数和胜诉判决数在全省处于领先位次。在起诉的行政公益诉讼和部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当地群众代表等参加庭审旁听,收到良好社会效果。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等领导到我院调研时,对信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推动改革创新,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坚定改革的政治定力,全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持续推动创新工作,不断激发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深化检察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员额管理,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两级院入额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684件。完善专业化办案团队运行机制。两级院同步成立职务犯罪、涉黑犯罪和公益诉讼检察组,推行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做好内设机构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内部调整归队、引进招录、吸收军转干部等途径,为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部门配齐配强力量。支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监察委的办案衔接,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353人,提起公诉3341人,法院已判决2023人,向同级纪委监委通报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移送违纪违法线索117件。

建设智慧检察。加快三远一网即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建设,目前,两级院利用三远一网系统办理简易和速裁案件113件,送达法律文书124份。加快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研发和应用进度,根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监控情况,共向办案部门提出纠正意见 886件。加快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调查指挥系统建设,以市院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为平台,实现与各县区院分支系统的互联互通,构建指挥顺畅、功能齐全、智慧便捷、反应迅速的调查指挥系统。

推动工作创新。坚持以创新补短板、添动力、激活力、树形象,有24个创新项目被省级以上领导机关肯定推广,形成了创新的集群效应。其中,推动建立的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战略协作机制被省检察院写入今年的人代会工作报告;案件办理四访两谈一追责跟踪问效机制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访问案件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4795人,通报批评案件承办人5人,提醒约谈13人,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

五、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讨论,组织两级院干警赴延安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政治轮训4258人次。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丰富和规范党内仪式,党内重大活动做到统一着装、佩戴党徽、悬挂党旗、重温入党誓词,制定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和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坚持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建成院史馆、荣誉室,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市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10个县区院均为省级文明单位。

创新推进业务建设。分级分类开展大规模正规化教育培训,分3批组织260名检察业务带头人到省检察官学院参训,组织业务培训、比武竞赛191200余人次。重视智慧借助,组建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会,与信阳师范学院互派干部挂职交流。两级院共有32个集体、2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7个集体受到最高检表彰,5人荣记个人一、二等功,7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商城县院、固始县院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认真开展中央巡视和省检察院党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加强对县区院的巡察工作,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加强警示教育。推进检务督察常态化,通报纠正问题27个。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工作,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刀刃向内,对6名检察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对5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市检察院再次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成为全省唯一连续五年获此殊荣的单位。

六、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行使

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法定义务,把阳光司法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代表联络,坚持中层以上干部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随时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事件、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全部办结。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接受福建、青海团全国人大代表的视察,收到良好效果。主动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与检察机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270人次,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

保障律师执业权益。认真执行省检察院《关于落实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依法保障律师的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和调取证据权。开展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题调研,邀请律师参与检察机关重大活动,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建立该类律师人才库,邀请律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展派驻法律服务。为律师执业开辟绿色通道,设立律师专用停车位和接待室,主动提供网上预约、免费刻录电子卷宗等服务,共办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 1090件,安排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 1204次。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推进公开渠道多元化,形成微博、微信、手机报、门户网站和新闻客户端五位一体的新媒体宣传矩阵。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共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8件。主动公开程序性信息 7686件、法律文书 373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 718件。两级院同步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发布检察工作情况。商城县院、淮滨县院开通了检务公开移动客户端,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主动开展对口援藏工作。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制定援藏三年行动计划,与阿里地区检察分院开展结对共建,挑选3名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强的检察干部赴阿里开展对口支援工作,为阿里地区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我们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与相关部门协同维护妇女、留守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起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犯罪118人、侵害留守儿童人身权利犯罪25人、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犯罪240人。保障农民工依法取酬,起诉恶意欠薪犯罪2 人。坚决惩治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提起公诉12人。我们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深入落实省检察院和省军区军检协作要求,依法快捕快诉涉军犯罪,切实维护国防利益,保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检察机关职能调整、格局重塑的关键之年。一年来,信阳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步伐是坚实的、稳健的,这得益于党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纪委监委和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与配合制约,得益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信阳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检察职能履行不够均衡全面,重刑事轻民事现象需要尽快扭转。三是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队伍整体素质难以适应办理新型案件和专业化办案需要。四是司法责任制的配套措施不健全,检察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五是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队伍管理、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19年的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重质效、育典型、出特色、立公信,加快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更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落实。

二、更加自觉主动顾大局。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和 五个信阳” “一市一区三枢纽建设,健全完善四服务两加强工作机制,精准对接司法需求,主动提供更优服务。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利益问题,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持续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和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加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更加担当尽责保稳定。强化责任意识,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密切配合,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国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信阳。

四、更加凝神聚力谋发展。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坚持办案和监督有机统一,着力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依法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职责。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下大力气补齐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短板,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办好案。大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和应用,以智能增效能。

五、更加从严从实强队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推动作风纪律持续好转。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依法办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事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让检察官在各方监督下依法正确履职。

各位代表,站位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任务,振奋精神、务实重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谱写转型发展新篇章,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造福信阳、添彩中原的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有关用语说明

 

1一号检察建议(第3页第21行):2018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教职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即一号检察建议。教育部针对检察建议内容,部署开展系列工作,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不断完善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持续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

2、困境儿童(第4页第8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第5页第10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制度对于推动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等具有重要作用。

4、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第6页第3行):是指检察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将重大监督事项作为案件办理,建立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查复核到结案归档的完整流程以及配套的工作制度。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制度,对于检察机关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规范法律监督行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反向审视(第6页第7行):指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对原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瑕疵进行总结反思和纠正补正的一种监督行为。

6、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第9页第4行):即由最高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发,适用于全国检察业务工作,融业务办理、管理、统计于一体,在各级检察院互联互通,及时、全面、实时、动态地交换数据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7、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战略协作机制(第9页第11行):201865日,河南省检察机关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战略协作机制成立大会在信阳召开。最高检、省高法、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全省11个市级检察院及相关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就加强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进行了研讨交流,市检察院牵头起草了协作机制及工作规则。该机制主要包括信息资源共享、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联动协作、联合普法宣传、外部协作等制度措施,旨在形成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该机制的建立,入选2018年度我省十大法治事件。

8、案件办理四访两谈一追责跟踪问效机制(第9页第12行):指信阳市检察院的一项创新机制,旨在将案件办理的质量效果交由案件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来评判。在案件办结后,由检务督察部门通过电话、书信、见面和网络,及时访问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征询意见建议,发现问题的,及时约谈当事人和承办人,对确实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启动追责程序,倒逼规范司法。

9四服务两加强工作机制(第14页第2行)指信阳市检察院实施的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人大重点监督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和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对特殊人群管理活动监督工作机制。

10枫桥经验(第14页第11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模式。196311月,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

11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第14页第12行):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强调:对收到的申诉,各地都要在一周内回复,再按部就班办理,及时答复。 检察机关将这项工作作为对人民的庄严承诺,狠抓推进落实,保证每一件群众来信都在一周内回复,三月内完成办理、答复和息访息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