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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培优工程孵化检察品牌
时间:2018-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培育先进典型,全面放大激励效应,充分调动广大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检察工作快速健康发展,2016年初,信阳市检察院印发“培优”工程方案,在全市检察机关实施培育“优秀个人、优等团队、优质工作”工程。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培育出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优秀个人76名、优等团队23个、优质工作13项,打造出信阳检察的知名品牌。

    2017年7月13日,河南省信阳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会议,会议表彰了10名优秀个人、10个优等团队、12个检察品牌工作。 

精细精准记心间

  “陈某等5人故意盗掘古墓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应该取保候审。”近日,回忆之前办理的这起案件,固始县检察院案管办主任李金中表示,查办案件一定不能放过细节。

    2017年10月,固始县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该县张广庙乡陈某等5人盗掘古墓案。该院审查时发现,公安机关对5人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其中3人多次盗掘古墓葬,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适用取保候审明显不当。随后,李金中又邀请该院侦监、公诉两部门负责人进行“会诊”,确认公安机关对该3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后,口头建议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纠正。

    针对一些案件公安机关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情况,2017年,李金中推动案管部门与侦监、公诉、执检部门建立“四部门三联动”监督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公安机关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的规定》及实施细则,统一监督标准,形成了多部门联合把关的制度,并通过监督案件流程表、责任倒查等方法,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羁押未羁押案件9件13人,不应羁押而羁押案件12件19人。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就是照镜子,找毛病。在李金中的推动下,该院与邻县潢川县检察院实现了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常态化。每年精心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各类案件40余件。

    2017年11月,第四次交叉评查时,潢川县检察院发现了固始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存在实体问题:沈某、赵某贩卖毒品案最关键的证据是从沈某住处扣押的类似毒品,但卷宗中没有鉴定文书,就此作出批捕决定是不慎重的。随后,李金中根据潢川县检察院评审结果,建议相关部门完善鉴定文书。

   “这些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主要原因是少数司法人员规范化意识薄弱。优质高效、精准精细要时刻铭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李金中说。

    每次评查结束,他都会形成完整的评查报告,在本院内网和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并要求业务部门仔细查找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同时,李金中还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奖惩办法》,与目标管理挂钩,奖优罚劣,促进了问题整改和案件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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