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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温度的监督 才是更好的办案
时间:2019-09-05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信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申请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将一面写有“民事检察,一心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市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悉心调解,为民排忧解难。

 

2016年11月26日,胡某在韩某经营的木料行内帮忙搬卸货物时,胡某三岁外孙李某在旁玩耍不慎将木料行内电锯打开,致齿轮将李某左手2-5指离断,经鉴定,李某左手2-5指毁损性离断伤评为八级伤残。双方发生纠纷引起诉讼后,法院判决韩某承担30%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李某的法定代理人以判赔比例不当为由,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虽然监护人监护不力是导致李某损伤的重要原因,但韩某木料行的电锯开关未设置保护装置是酿成本案纠纷的源由,本案以促和为宜。


 

有温度的监督,才是更好的办案。第六检察部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耐心细致做释法说理和沟通协调工作,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赔偿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由韩某一次性赔偿申请人李某九万五千元,一起历时两年多的民事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本期编辑:孙素心

审核编委:李家银

终审编委:黄金山 

市院第六检察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