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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检察:智慧检务助力防疫办案两不误
时间:2020-03-08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平稳有序推进,信阳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三远一网”平台运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应用优势,做到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推进。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运用“三远一网”开展远程提审22件47人,远程庭审2件2人,远程送达15次。

 

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平稳有序推进,信阳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三远一网”平台运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应用优势,做到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两推进。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运用“三远一网”开展远程提审22件47人,远程庭审2件2人,远程送达15次。

  

  

 

  加强组织领导 

  

  信阳市检察院成立了 “三远一网”运用协调小组,负责防疫期间信息化应用办案工作开展,同时,还发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办案工作的通知》,分别对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远程视频汇报案件运作等流程进行细化,要求两级院严格落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适宜通过信息化办理的各类案件在确保公正、符合保密的前提下进行;要求案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每周与侦查机关沟通联系,了解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做到及时上传,当日事、当日转、当日送。 

  

  强化沟通协调

  

  

  一方面加强内部沟通。两级院案管部门将了解到的案件情况,按犯罪性质分别与办案部门对接,办案部门根据办案需要做好提前介入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做好外部沟通。及时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疫情防控期间,坚持依法公正与高效便捷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势,通过刻录光盘等方式完成卷宗流转、证据交换等工作。2月11日,在潢川县检察院协助下,经与潢川县公安局、看守所等单位充分协调,罗山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通过远程提审设备与身在潢川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实现“零接触”的“面对面”讯问,以一场跨县区的“隔空”提审,顺利地讯问了关押在潢川县看守所的3名犯罪嫌疑人。

   

  

  突出办案效果

  

  

  在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的同时,信阳市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不因远程视频办案而影响案件质效,真正做到实体上把握准确、程序上无瑕疵、效率上快速度。2月14日,新县检察院与县法院沟通协调,公诉人通过与法官、书记员视频连线的方式建立“临时法庭”,远程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法庭在充分保障被告人相关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围绕案件事实、量刑情节、认罪认罚等焦点问题进行审理,被告人杨某当庭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在这次远程庭审中,经过线上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服判,表示不上诉,仅用时20分钟即顺利完成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