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至12日,信阳市检察院将开展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主题的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展现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让法治信访深入人心。
什么是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信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程序性回复,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未办结的,答复办理进展情况。各级检察机关在做好“件件有回复”的同时,更要做好案件办理、释法说理、帮扶救助、矛盾化解等相关工作,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宣传周有哪些活动?
6月8日,通过“两微一端”宣传检察工作。
6月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
6月10日,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检察长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室挂牌接待,受理群众控告、申诉。
6月11日,举行有关案件公开听证会。
6月12日,在市区设置宣传点,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现场受理群众控告申诉。
人民检察院受理哪些控告申诉?
根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以下信访事项: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5、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
6、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7、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8、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控告申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而公安机关尚未对刑事控告或报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
3、控告人、申诉人对公安机关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对有关办案程序提出复议、复核,应当由公安机关处理的;
4、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等决定不服,要求公安机关复议的;
5、对公安机关作出的火灾、交通事故认定及委托鉴定等不服,要求公安机关复核或者重新鉴定的;
6、因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依法要求国家赔偿的;
7、控告公安民警违纪的;
8、其他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的事项。
3、当事人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未依照法律规定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且无正当理由,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异议、复议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正在审查处理,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
4、控告法官违纪的;
5、其他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事项。
来访:请在工作日期间到信阳市湖东大道与107国道交叉口信阳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表达您的诉求:
来信:请函寄“信阳市湖东大道与107国道交叉口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邮政编码464000。
来电:请拨打全国统一检察服务电话12309。
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或关注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信阳检察”,后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