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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督促履职推动湿地保护规范化
时间:2020-07-29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在相关部门协作下,加快了自然保护区周边环境整治。现在湿地已引来上万只鹭鸶在此安巢。”近日,记者随同检察官来到位于河南省罗山县杜堰河鹭鸶湿地自然保护区,该县林业和茶产业局工作人员介绍。

  

  

 

  杜堰河鹭鸶湿地面积100多亩,被誉为“鸟类天堂”。湿地内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水杉和池杉两万余棵,在这里生活的鹭鸶约十余种,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鹭在全世界都濒临灭绝,极具生态价值、环保价值和科研价值。

  今年4月,罗山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湿地保护区紧邻两个住宅小区,随着入住的居民日渐增多,为了生活方便,小区生活污水直排湿地保护区内的杜堰河,河水臭气熏天,鱼、虾日渐减少,破坏了白鹭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

  此外,承办检察官经多次走访发现,还存在湿地林木被盗伐、居民进入林地开荒种菜、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向林中倾倒等问题,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湿地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发现的问题,4月21日,罗山县检察院向该县林业和茶产业局、城市管理局分别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林业和茶产业局重新铺设护栏,明确湿地区与居民区界限,对附近居民在自然保护区内开荒种菜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恢复湿地保护区的植被。同时,建议县城市管理局对自然保护区周边小区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将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收到检察建议后,罗山县林业和茶产业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针对发现的基础设施损坏等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结合当前正值鹭鸶繁殖的特殊时期,积极开展保护行动。罗山县城市管理局也就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建设规划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同时,两个部门及时就整改情况向罗山县检察院进行了反馈。

  目前,经过集中整治的杜堰河基本恢复了往日的清澈,湿地保护区护栏网已重新加固,明确区分湿地与居民小区的界限,10余处居民垃圾也得到有效清理,部分复绿工作正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