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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22-08-08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8月4日下午,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近期重要文件精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英旭主持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特别是领导班子、“关键少数”要带头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充分释放检察制度效能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带头忠诚核心。必须要带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要深化对“全局工作”与“一域工作”关系的规律性认识,以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为抓手,切实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大局,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地释放检察制度蕴含的蓬勃生机与优势活力。要始终绷紧保安全护稳定这根弦,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和“眼睛瞪得大大”的政治敏锐性,坚决反对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坚决与影响党团结统一的现象作斗争。加强对检察门户网站和官微等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规范分管部门干警网络行为,做好系统内信访维稳的排查化解工作,严防发生内部涉检涉稳问题,筑牢检察队伍安全稳定防线。
 
  会议强调,带头执行《条例》。院党组日常开展工作,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要求办,切实防止习惯成自然,有规则不照着去做。要带头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坚决服从党组集体决定。要进一步完善市院党组《议事规则》,不断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凡是重大工作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案件,都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对上级决策部署和市院党组议定、安排的事项,要做到坚决执行、不讲条件,主动承担、迅速行动,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涉及重大敏感案件和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指导。
 
  会议要求,带头提高能力。要用好用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四大学堂”和“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善观大势、谋划全局,引导干警把握好“始终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更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以诉源治理促进长治久安”“夯实党长期执政的民心基础”等工作着力点,切实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检察业务中。要及时掌握、带头钻研法律新知识、检察新理念,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实践锻炼,尤其是要主动选择疑难复杂、影响性案件和信访申诉积案,通过办案总结经验、发现深层次问题,预防、解决检察管理、司法办案中的问题,带动整个队伍提升能力水平。要带头加强理论思考,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将理论课题、研究成果等纳入检察人员业绩考核,促进把理论研究自觉融入日常履职。要带好队伍,打好“协同战”,更好识人用人,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最大限度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指导和推动工作出特色、创品牌。
 
  会议强调,带头改进作风。“关键少数”要抓实作风建设,身体力行,示范带动,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局面。对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扑下身子,当好“施工队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拿出绣花功夫,以“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的更高标准精益求精,把各项工作做到极致。要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三个规定”;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家风。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好分管领域管党治党工作,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贯通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革命性锻造中不断清除与党性不符的错误意识和行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检察实践,激发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内生动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会上,部分与会同志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