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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9名被害人的损失全部追回
时间:2021-06-11  作者:信阳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9名被害人的损失全部追回
 
刘立新 胡传仁 吴晓军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胡传仁 吴晓军)“电动车丢了之后,真没想到能这么快获得退赔款!”日前,来自河南省固始县往流镇的陈先生专程来到固始县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表示谢意。

  2020年12月,租住在固始县中原路的陈先生起床后发现自家的一辆电动车被人盗走遂报警。2020年12月,盗窃陈先生及另外8名被害人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孟某被警方抓获,但被盗的9辆电动车最终只追回了4辆。

  今年4月1日,该案移送至固始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认真审阅卷宗,办案检察官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扣押的4辆电动车权属关系已经查清,且返还涉案财物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随后,在办案检察官的要求下,固始县公安局将扣押的4辆电动车及时返还给了该案的部分被害人。

  电动车返还后,其余被害人的损失如何挽回又成为办案检察官思考的主要问题。后来,办案检察官多次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孟某,做其思想工作,向其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今年4月,孟某表示认罪认罚,愿意将自己的银行存款取出用于赔偿其余被害人的损失。随后,办案检察官联系该案办案民警,经多方沟通,最终将孟某的1万余元存款取出。

  4月29日,该院会同公安部门向其余5名被害人给付了退赔款。至此,全案9名被害人的财产损失全部得到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