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大银,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河南潢川人,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民族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市纪委监委驻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兼)。
付大银同志负责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