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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222日在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刘英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更好殷殷嘱托,自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旗帜鲜明把筑牢政治忠诚作为首要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检察工作抓实做好。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系统开展政治轮训,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中感悟真理力量、实践力量、创新力量,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想问题、作决策、办案件坚持从政治上看,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好信阳红色资源,打造大别山革命老区党史、红色检察史学习阵地,赓续红色检察血脉,坚定检察制度自信,相关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公开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20项举措,评选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事例93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行动。

  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积极发现问题,勇于查纠整改。用准用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207名干警主动说明问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坚持效果导向,排查各类案件5716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897条,整改纠正顽瘴痼疾突出问题767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其中刑事处理1人。切实履行双重责任,扎实开展七个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发现纠正其他政法单位执法司法突出问题230个。注重建章立制,两级院建立健全制度规范257项,检察权运行机制和检察管理模式逐步完善。

  二、强化能动履职,全力维护稳定护航发展

  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主动作为、能动司法,更好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围绕建党10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认真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上级交办的36件重复信访件全部化解。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批捕涉枪涉爆、邪教组织类犯罪17人,起诉23人;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23人,起诉249人;批捕毒品类犯罪53人,起诉9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黑恶势力犯罪71人,起诉75人。回应群众清朗网络空间需求,深入开展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225人,同步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活动,起诉1705人,实现对网络犯罪全链条打击。针对洗钱和涉套路贷”“校园贷”“非法催贷犯罪,坚持严厉打击与追赃挽损并重,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88人,帮助受害群众挽回损失2.7亿余元。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坚决落实万人助万企部署要求,制定17项配套措施,开展送法进社区、服务到企业活动,研发推广云链检企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检察服务。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在严格依法办案前提下,对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和关键技术人员涉经营类犯罪的,不批捕39人、不起诉47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12人,最大限度保证企业生存发展、职工稳定就业。深入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依法监督移送起诉和撤案4件,监督纠正涉企民事行政裁判、执行不当52件,为企业松绑减负。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起诉34人,同比增加25.9%。我市重点企业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一项专利技术被外省公司盗用,市检察院监督立案后,会同公安机关、法院依法快速办理,既惩罚了犯罪,又帮助企业挽回损失1060万元,同步促进双方和解合作,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对该案组织庭审观摩评议,受到企业和社会的好评,该案入选最高检15件优秀法律监督案例。

  助力美丽信阳建设。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批捕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43人,起诉259人。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放在环境资源保护上,立案办理14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6件。全面推进河长+检察长制改革,组织开展检察长全程巡查责任河活动,深度参与河湖清四乱、饮用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行动,协助河长依法破解河湖治理难题。与河南、湖北两省五市临淮检察机关建立淮河源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全面加强淮河源头生态保护,共护一河清水向东流。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起诉5人。建立涉农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为470余名受害人返还涉案财物718万余元。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和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耕地保护。商城县检察院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基本农田复垦监管职责,遭受非法取土破坏的41.2亩基本农田得到修复,该案受到省委书记楼阳生的批示肯定。

  协同推进反腐败工作。强化与纪委监委配合制约,形成反腐合力。受理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2人,依法提前介入审查调查7人。向纪委监委移送违纪违法线索9件,其中2名行贿人员被立案调查。自行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55人。全年共起诉职务犯罪27人,促使22人认罪认罚。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新变化,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993人、不起诉867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1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039人,适用率94.5%,量刑建议采纳率98.7%,最大限度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坚持定期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报送刑事犯罪态势分析、法律监督工作、类案分析报告,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件,当好法治参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送法进校园百千万工程,打造铁锤说检察普法品牌,开展法治宣讲163场次,让尊崇法治成为风尚。

  三、树牢宗旨意识,履职尽责保障民生民利

  深入践行为民初心,切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119人、起诉1396人,同步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56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组织开展城镇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安全专项监督,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4件,督促整治二次供水设施127处,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开展闲置建筑工地生产安全、城市窨井盖安全专项整治,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6件,督促整治闲置建筑工地16处,维修、更换病害井盖844个,有效维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4人。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89人、起诉220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66人,封存犯罪记录232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58人、起诉213人。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融通六大保护,针对家庭失教、父母失管导致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15件。开展教职工入职查询345人次,对5人建议判处适用从业禁止,将大灰狼挡在校园外。市检察院被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丰富便民利民检察举措。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群众信访全部7日内程序性回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均在3个月内办结答复。两级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行院领导带班制度,为律师提供电话预约、免费刻录电子卷宗、异地阅卷等服务,不断提高便民利民水平。商城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被评为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实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一站式受理、一体化办理,为当事人免费复印卷宗,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为84名因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人员发放救助金99.8万元,联合多部门对32人进行多元化救助,让司法救助更加温暖人心。

  四、深化法律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自觉在监督办案中践行法治信仰、促进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既追诉犯罪,又保护无辜。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4027人,起诉7762人。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4人、监督撤案87件;纠正漏捕160人、纠正漏诉133人;提出刑事抗诉45件,法院直接改判和发回重审19件。依法维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深化监狱和看守所巡回检察,既防止提钱出狱”“纸面服刑,也防止应减不减、该放不放。经审查后不同意减刑、假释58人,调整减刑幅度53人,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83人,监督收监执行5人,监督财产刑执行196件、已执行到位230万余元。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做到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33件,同比上升53.5%。提起抗诉34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1件,法院已采纳40件。对法院正确的裁判,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241件,通过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对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14件,法院已采纳104件,共同维护司法秩序。依法监督纠正虚假诉讼”24件,移送违纪和犯罪线索33人。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发挥一手托两家双重监督作用,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2件,同比上升113.3%。提起抗诉4件,法院已改判2件。向法院提出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9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40件,均获采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解决行政纠纷24件,与市政府会签《关于在行政复议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共同化解潜在之诉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8件,其中诉前程序办理203件。对诉前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果断起诉,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7件,同比上升29.6%,处于全省领先位次。市检察院办理的2起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监督挽回国有财产9200万余元。围绕红色资源保护、军人权益维护等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修缮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13处。探索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新领域公益诉讼,立案办理50件,占案件总数的21%

  持续增强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监督支持其他政法单位发现解决自身问题为目标,针对发现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改,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更加注重质效优先,刑事检察-件比1:1.4降至1:1.07,相当于压减办案环节1027个,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注重选树、培育、适用典型案例,指导案件办理,引领社会风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53件,有8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件,32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为历年最多。

  五、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检察权力运行

  始终牢记检察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和制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视察调研,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抓好整改提升。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被市政协表彰为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调研、庭审观摩147人次,自觉依靠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加强和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联合制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办法,让派驻监督更有威力。与其他政法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加强沟通会商,针对工作中的共性问题会签文件6份,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5人次,合力破解司法运行堵点难题。认真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在电信网络犯罪、醉驾等案件办理中提前介入,充分听取侦查机关意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推动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探索与律师互评互督工作,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开展检察公开听证477件,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个案26件,借力借智释法说理、定分止争。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145件、法律文书607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05件,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1275人次。定期开展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展示检察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认真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持续抓实从严治检。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739件。制定落实案件办理四访两谈一追责跟踪问效制度,对已办结的5983个案件8382名当事人或律师进行回访,对反映的32个问题进行复查复核,同步做好释法说理、追责问责工作。市检察院连续八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有力落实司法责任。积极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定司法行政、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办法,推动形成鲜明干事创业导向,其中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办法被最高检作为范例推广。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新体制全面落实、有序运行。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对问题案件逐案落实司法责任,同步落实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着力提升人才素能。树立强基导向,扎实开展基层建设落实年活动,加大帮扶力度,推动相对薄弱基层院脱薄争先。坚持把党建与业务融合贯穿教育培训始终,深化综合培优工程,推行红色教育+专业技能和在岗研习培训模式,培训干警71068人次,开展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有效提升业务素养。1人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人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3人入选最高检人才库,4人成为全省检察业务标兵,2人入选全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市检察院培育表彰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41名、红旗团队10个、品牌工作10项。

  一年来,在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全体检察人员闻令而动、有令必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纪委监委监督和政法各单位配合制约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精准度不够高,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法律监督主动性不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范围规模、质量效果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三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仍然存在,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理等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需要不断提高。五是全面从严治检、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还有薄弱环节。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市全面实施“1335”工作布局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两个更好,在拉高标杆中争先进位,在加压奋进中开创新局,为谱写美好生活看信阳绚丽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更加自觉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凡事首先从政治上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及上级院决策部署,在检察监督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

  二、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预防电信网络犯罪,有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守护好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聚焦我市“1335”工作布局,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不断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效。

三、更加务实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选准载体、专项带动,推动监督重点由一案一事拓展到类案办理、同类问题处理。创新监督履职,运用大数据发现执法司法不公等问题线索,健全重点法律监督事项指导督察机制,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注重培育选树、学好用好典型案例,示范带动办案,引领社会风尚。
四、更加注重提高司法办案质量。紧盯重点业务指标,加强调度分析,完善办案流程动态监控、案件评查、错案责任倒查相统一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落实基层院建设一线指导责任,加强对基层院办案工作的指导帮扶。针对盗窃、诈骗、醉驾等常见多发犯罪和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强分析研究,推动形成执法司法共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
五、更加从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扎实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推动司法理念、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业务水平、监督能力不断提升。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扛稳抓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着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开拓前行,谱写信阳检察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说明

  1.七个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第2页第19行):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检察机关既要查纠整改自身问题,也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监督纠正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存在的问题。为此,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七个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即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专项活动、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活动、民事审判监督专项活动、减假暂监督专项活动、社区矫正监督专项活动、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2.“断卡行动(第3页第11行):为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遏制电信网络犯罪高发态势,202010月,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两卡违法犯罪行动。

  3.“河长+检察长制(第4页第13行):是河南检察机关构建河湖生态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格局的一项制度创新,在总河长的统一领导下,检察长立足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定位,以发挥检察职能、协助河长破解河湖治理难题为目的,以建立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及相关行政机关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探索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新机制。

  4.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第5页第10行):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罪减少、轻罪上升的新变化,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高需求,2019年,最高检提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0201月,全国检察长会议正式提出少捕慎诉慎押要求。2021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到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

  5.“四个最严专项行动(第6页第2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最高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

  6.“六大保护(第6页第15行):20216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7.入职查询(第6页第17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8.《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第8页第21行):2021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以中共中央名义专门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文件。检察机关要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进而保证党的主张和决策部署一体遵循、有效落实,坚决扛起以法律监督保障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

  9.“件比(第9页第3行):指发生的具体案件,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件比数越高,说明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

  10.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第9页第11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务院于201910月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于202011月通过《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统称为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

  11.“三个规定(第10页第14行):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

  12.案件办理四访两谈一追责跟踪问效制度(第10页第15行):指信阳市检察院的一项创新机制,旨在将案件办理的质量效果交由案件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来评判。案件办结后,由检务督察部门通过电话、书信、见面和网络,回访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征询意见建议,发现问题的,及时约谈当事人和承办人,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启动追责程序,倒逼规范司法。

  13.“基层建设落实年(第11页第4行):最高检围绕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明确2020年为基层建设年、2021年为基层建设落实年、2022年为基层建设深化年,提出以帮扶相对薄弱基层院为突破口,全面推动基层基础工作提档升级。

    14.在岗研习培训模式(第11页第7行):指信阳市检察院的一项人才培养创新机制,按照重点工作突击队、疑难案件攻坚队、业务培训讲师队的建队要求,两级院按条线组建由6-10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在岗研习小组,针对办案或检察工作中的实务、理论问题开展集中研讨,同时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实战培训,切实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