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
工作会商会召开
8月13日上午,信阳市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专题会商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英旭通报了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刘家强通报了市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肯定了成绩,指出了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建议:要建立学用结合、查改一体、统筹推进的闭环机制;要建立与法律监督案件申请人沟通机制;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找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要立足检察职能,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派驻纪检监察组给我们找问题、提建议,是尽责监督,更是支持和帮助。”刘英旭表态表示,市院党组全部接受,认真对照检视,采取针对措施,逐条整改落实,并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把握“组组会商”的要义,提升政治站位、落实制度安排。主动接受监督是重大政治问题和组织原则问题,市院党组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组认真履职、加强监督,对提出的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要虚心听取、欣然接受、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切实贯彻落实好,在同向发力中不断改进和加强信阳检察工作。二要坚定“过而改之”的自觉。针对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结合省院政治督察、市委专项巡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等,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三要强化司法办案监督。围绕案件反映出的作风问题、管理短板和监督漏洞,在对照查摆、解决问题、建章立制、长效整改上下功夫。四要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着力防范司法办案廉政风险,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高峰以及人事处处长王斌、第五检察部主任张静、第六检察部主任谈春花先后作表态发言。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处级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检务督察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