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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英旭赴平桥看望慰问检察业务标兵
时间:2024-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公平正义“守护者”




“责任与行为同在。”面对复杂的案卷材料,陈洁始终不忘心中的责任与肩负的使命,对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秉持“工匠精神”精雕细琢,尤其是面对重大疑难案件,她都坚持反复仔细地审阅案卷材料,从细微之处查明真相。


2020年,在办理邓某等人诈骗案过程中,经过细致审查案卷材料,陈洁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及时依法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监督公安机关远赴广西抓捕陈某。



事后,陈洁就陈某的涉案事实、诈骗金额、犯罪情节等进行全面审查,引导公安机关对众多被害人转账记录逐一核实调查取证,经两次补充侦查,陈某诈骗数额从移送最初的40万元追加到70多万元,量刑幅度提升一个档次。


针对陈某的思想动态,陈洁多次赴看守所,将认罪认罚前后量刑的差异化进行释法说理,陈某最终愿意认罪认罚,有效减少了刑事诉讼中的对抗性。后来,陈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企业发展“护航者”




“法律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我们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每一个案件的背后可能关乎着一个家庭或一个企业的切身利益。”陈洁常常提醒自己。


2021年10月,信阳市某房地产公司法人张某来到平桥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递交了《立案监督申请书》,负责接待的检察官是陈洁。通过认真审查来访人的信访材料,陈洁发现信访材料不全、诉求内容不明,甚至没有监督申请事项等内容。



为了让来访群众少跑腿、少跑路,尽早实现诉求,陈洁引导张某通过线上补充申诉材料,经与办案民警了解案情、核实相关证据后,发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并不是因为该案证据不足,而是因为犯罪嫌疑人身份不符合职务侵占主体。


针对上述情况,陈洁认为职务侵占主体并不仅限于正式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公安机关存在法律理解错误,信访人反映的情况符合立案监督条件,于是将信访件内部流转至其他部门办理。最终,该案被告人李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感谢你们为我们民营企业所做的工作,为我们挽回了损失。”该信访案件成功办理后,张某高兴地说,“当初我真是半信半疑地离开检察院的,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里,你们维护了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该案也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公共利益的“维护者”




2023年9月,驻马店市确山县检察院向平桥区检察院移送线索反映,确山县双河镇陈庄南侧淮河河道内有一处违章建筑,影响淮河生态和汛期行洪安全。


接到线索后,陈洁带领办案团队立即采取行动,借助信阳市平桥区国土资源局卫星遥感系统实施定位,确认该涉案人员陈某选址地在平桥区辖区内,从而明确了本案跨区域的管辖主体确属平桥区检察院。



通过实地查看、取证和督促问询,发现陈某选取位于两市交界的行政“飞地”监管盲区,修建水上移动彩钢房且提供食宿对外营业,供喜爱垂钓的消费者上船垂钓,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至淮河河道内,且陈某通过将简易彩钢房交替移动淮河双方行政区域的方式逃避监管,相关行政机关均也以不在本管辖范围为由相互推诿,怠于履职。


2023年10月,平桥区检察院向辖区政府和水利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事后,两地政府、水利部门联合执法,对涉案淮河河道内的违章建筑物、网装箱等进行拆除,河道恢复原貌。


为进一步明晰各职能部门职责,推动淮河流域(平桥、确山段)溯源治理,陈洁又起草拟定《关于建立淮河流域生态保护一体化履职协作机制的意见》,打造“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依法治河管水新模式,构建了以“我管”促“都管”的多方共治格局。


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陈洁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用真实业绩践行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将奋斗的青春融入深爱的“检察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