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8月30日上午10:00至12:00。
二、笔试地点:
市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三、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1、参加公诉工作岗位笔试人员(3人)
许洪奎、张自主、吕洋洋。
2、参加侦查工作岗位笔试人员(4人)
简洪军、汪传伶、谷山、陈洁。
3、参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岗位笔试人员(3人)
张恒、张涛、谈春花。
4、参加信访接待员工作岗位笔试人员(3人)
孙友伟、刘霞、杨瑛。
5、参加文秘工作岗位笔试人员(4人)
杨丽、许伟、吕寅达、刘芹伶。
四、具体要求:
1、请于8月30日上午9:00到市检察院六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超过时间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弃权。
2、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
3、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工作证摆放在桌面左上角。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已经带入的请将其放在考场指定区域,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
5、考生须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对违犯考场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作出警告以至取消其考试资格的决定。
五、其它
报考计算机工作岗位的人员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该岗位空缺。
联系电话:6616106、13837638929。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