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开选调公务员的考察工作时间9月10日至9月13日。
一、考察对象分组情况
(一)第一考察小组考察对象:(5人)
公诉工作岗位:许洪奎、吕洋洋
侦查工作岗位:简洪军、陈洁、谷山
(二)1、第二考察小组考察对象:(6人)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岗位:谈春花
信访接待员工作岗位:刘霞、杨瑛、孙友伟
文秘工作岗位:刘芹伶、许伟
二、考察的主要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分量化考察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近五年的有关情况。
(一)量化考察:重点对学历学位、从事本岗位工作年限、获得表彰奖励成果、年度考核等进行量化考察。
(二)综合考察:
1、政治思想方面。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立场是否坚定,在言行上能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坚持贯彻落实上级院和本院党组的决定部署。
2、工作业绩方面。工作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做出的突出工作业绩等。
3、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是否有违反廉洁自律,是否有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等情况。
4、是否适合本岗位工作方面。重点从性格特点,为人处事,团队意识,心理健康等方面考察。
考察中发现被考察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予考虑选调:
1、思想素质、能力水平和品行性格不适宜的;
2、个人信息不实,有意作弊或隐瞒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间的。
三、考察的方法
1、个别座谈了解。与被考察人员工作单位的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等进行座谈,了解其德、能、勤、绩等表现情况。
2、查阅档案。查阅被考察人员档案,了解本人基本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奖惩情况和是否受过处分等内容。
3、收集审阅本人量化考察材料。
4、形成考察材料。对每位被考察人员,各考察组要对逐人写出考察材料,800字左右,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思想政治方面;二是工作业绩方面,从事业务工作情况和主要特长;三是遵纪守法情况和廉洁自律方面;四是是否适合本岗位工作方面;五是存在的缺点与不足;六是用人部门初步意见与建议。
5、撰写综合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市院考察组及时汇总考察情况,写出综合考察报告。主要包括:一是考察工作开展情况;二是被考察人员的情况及用人部门初步意见;三是提出拟调动人选意见。
四、考察工作纪律
1、考察组成员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精心组织实施。
2、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看待问题、评价被考察人员,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不能偏听偏信,以偏概全。
3、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接受礼品,不做有损于形象的事情。
4、要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各考察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保在9月13日前完成考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