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王有勇等同志为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矛盾化解、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和《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告、报名、初审、考察、公示等法定程序,现决定聘任王有勇等50名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名单详见下表)。聘期三年。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