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车辆报废处置的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经主管部门批准,我单位拟对以下报废车辆进行公开处置。为确保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报废车辆情况:
1、小型轿车1辆,北京现代牌BH7200AY,车牌号:豫SB799警,注册日期:2013年10月24日,整备质量1445Kg;
2、小型越野客车1辆,日产(NISSAN)奇骏2488CC,车牌号:豫SAA061,注册日期:2008年7月6日,整备质量2000Kg。
二、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成交。
三、参与竞价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的企业。
四、竞价文件内容和要求
1、价格下限:每吨价格不低于1800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营业执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及复印件;
3、废旧物资回收备案相关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车辆公开报废处置报价单。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装袋密封现场递交。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7月7 日至2026年7月 11日止
2、地点: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全国
联系电话:13783768262 监督电话:6616376
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竞价。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