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效检察履职
助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
信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英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立足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对新时代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再宣示,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发出了新征程上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动员令,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改革任务落实,更加有力有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理论学习的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检察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检察机关必须在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方面走在前、做表率。
在理论学习的深化上下“苦功”。把学习好宣传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抓好全员学、系统学、贯通学、深入学,确保人人学习全会精神、人人践行全会精神,让全会精神在信阳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在理论学习的内化上下“真功”。要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从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成就中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检察履职办案践行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
在理论学习的转化上下“实功”。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自觉服从服务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深入落实《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纲要(2023—2027年)》《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持续激发改革活力和创新动力,助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
二、坚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上写答卷
全会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检察机关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出发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中彰显检察担当,在高质量发展全局中提升检察贡献度。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大担当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把依法惩治犯罪作为检察机关维护安全稳定的基本职责,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推动轻罪社会治理。依法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不降格、不拔高,实现常治长效。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大气魄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立足检察职能,做实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加强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强化涉企诉讼监督,依法为企业“松绑减负”。构建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1353”工作体系,发挥检察护企服务站、联络点作用,优化提升“云链企检”服务企业平台功能,努力提供更优检察服务。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以大情怀回应群众新期待。“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身处革命老区红色沃土、人民检察制度发端地,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载体,以“情同此心”“如我在诉”的态度办好影响群众切身安全、利益和感受的“小案”,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加大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力度,持续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根治欠薪、军地协作等各项实事,更好践行司法为民。
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以大格局引领法治意识。围绕“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以检察“小窗口”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结合办案积极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更“优”检察之治助力“社会之治”。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以大数据法律监督促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及时公开业务数据、发布典型案事例,放大“张铁锤”新媒体普法品牌效应,做实释法说理、普法宣传,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三、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在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上做文章
全会要求,“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既是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改革破题、赋能。
以改革促进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大对应立不立、应撤不撤、长期“挂案”等突出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推动完善法检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机制,形成两级检察院各有侧重、密切配合、一体履职的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府检联动”,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范围,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加强检察建议与提起诉讼的衔接,明确不同领域办案标准和“可诉性”审查指引。严格检察侦查办案的标准和程序,进一步依法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
以改革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落实应勇检察长关于“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研究分析、科学运用”的要求,结合最高检《关于加强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以战略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改革思维,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刑事检察行稳致远,民事检察实现有效监督,行政检察实现有力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四大检察”相互融通、形成合力。
以改革促进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全面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坚持以岗明责、以权定责,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引导检察官努力做到“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来源:河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