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和17日,信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英旭一行先后到浉河区检察院、罗山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检察业务工作运行情况和数字检察工作。
▲调研组一行在浉河区检察院进行座谈交流
▲调研组一行在罗山县检察院进行座谈交流并
现场观看模型应用的操作演示
调研组一行对相关单位业务工作运行情况和数字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分析,并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效能提出了具体建议。刘英旭强调,一要深化数据应用,提升监督效能。挑选一批数据获取易、应用效果佳的优质模型,在办案实践中积极应用,努力以大数据提升监督质效,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价值目标。二要积极争先创优,激发内生动力。积极营造会用模型、想用模型、善用模型的良好氛围,引导一线办案检察官要树牢大数据思维,积极开展交流互鉴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三要严格规范管理,高质效办好案件。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调研期间,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鸿陪同参加了浉河区检察院的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