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国庆、中秋”节前安全廉政教育部署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英旭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治“四风”的通知》、市纪委《关于全市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纪委监委《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和上级有关要求。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鸿代表院党组作工作部署。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四个“十严禁”规定,自觉抵制“酒桌文化”“圈子文化”,牢牢守住廉洁自律底线。
会议强调,各部门在节日前开展一次自查和清理,确保各项保密措施落实到位;要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排查机关食堂、办公楼等重点场所用电、用气等情况,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坚持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回机关封存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同时要做好本部门人员行车安全的教育和提醒,坚持安全文明行车。
会议要求,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带班制度,认真履职尽责,杜绝擅离职守。要做好“双节”期间的信访工作,积极做好稳控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采取明查暗访、电话抽查等形式开展专项督查,对重点场所、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维民主持会议。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处级干部和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